基督的祭使我们得以完全
张熙和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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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只满足于重生

重生、更新、完全,三者自始至终涵盖了整个基督徒生命。当今基督徒很少听见圣经的“完全”教导,仅知道重生教导,但所听到的也不够全面,不太知道重生与救恩有何关联。我们不禁思忖:基督徒的生命是不是就是重生而已?

重生后会如何呢?印象当中似乎没什么了,重生基本上就完事大吉了。然而我们查考圣经看见,重生只是更新过程的起点,而更新最终引向完全。

旧约献祭制度

下面继续根据神的话特别是希伯来书查考完全。不知道这个题目对于今天的基督徒而言是否太深。很多人习惯了最基本甚至肤浅的教导,一旦超出这个范围,往往难以掌握。

我想谈谈旧约献祭制度以及新约的相关教导,所以担心有些读者觉得这个题目艰深。然而不明白献祭制度,怎能明白圣经呢?翻开旧约就避不开献祭制度,新约也经常谈及,希伯来书就是在着重阐释旧约献祭制度。

耶稣为什么必须死?

就以一个常见问题开始吧:耶稣为什么必须死,才能救我们呢?神为什么不能直接饶恕我们的罪呢?他说“我饶恕你一切的罪”,岂不是一了百当?为什么耶稣必须死?

不熟悉神的圣洁、公义、清洁等概念,不知道献祭制度的用意,当然不会明白耶稣为什么必须舍命救我们,所以才会问:“为什么神不能干脆饶恕我们的罪,不必牺牲耶稣?”

如果这样行得通,难道神自己想不到吗?我们常常自以为比神明察秋毫!

提出这个问题并不是要探讨深奥的神学,而是要解释救恩最基本的道理。我要靠神的帮助,尽量深入浅出,避免学术性讨论,力求让这个复杂课题简单明了。

神是否接纳我们至关重要

说到献祭制度,首先必须掌握的是:圣经说关键不是我们接不接受神,而是神接不接受我们。很多传道人一番好意地把这个原则颠倒了过来,总是讲接受神的儿子、接受救恩,仿佛一切全凭我们要不要接受他。他们将耶稣描绘成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站在我们心门外不断迫切敲门;而且又强调这心门上了锁,他无法从外面开门而入。据说这样描述的依据是启示录3章20节:“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

如此引用这节经文是断章取义,因为耶稣这番话不是对非信徒说的,而是对基督徒说的。他们已经“接受”了他,生命却拒绝了他。耶稣是在对老底嘉基督徒说:“你们称我是主,生命里根本没有我。我已经被你们拒之门外。然而你们当中若有人听见我呼唤,向我敞开心扉,我们就会一起甜蜜相交。”

熟悉旧约先知书的,就知道这幅悲哀的图画。先知经常这样责备以色列民。耶利米、以赛亚、以西结以及其他许多先知都不断向以色列表明:“我召了你们做我的子民,与我立了约,可是你们却将我拒之门外。”

启示录3章20节不适用于非基督徒,这是错误解经。很多传道人本末倒置,将耶稣描述得可怜兮兮,站在非信徒心门外乞求接纳。真正可怜的是你和我,并非神和基督。是我们需要乞求神怜悯、接纳,因为他接纳了,就得生命;他拒绝了,就会灭亡。这位慈爱、公义、圣洁的神会看我们是否按照他的要求来亲近他,才决定接不接纳我们。

使徒们所传讲的神和基督可不是可怜的形象,站在我们心门外乞求。保罗表明,神这位万主之主“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徒17:30)。

看启示录3章20节不禁会问:主与老底嘉教会的相通之门怎么会关闭呢?他们在属灵上出了什么问题?显然不是耶稣关上了门,因为耶稣在呼唤他们开门。只要打开门,就可以跟他重新相交,坐席就是相交的图画。

教会竟然把耶稣拒之门外,真是难以置信!而他还恩慈地呼唤他们开门,除去相交障碍。呼唤开门就是在责备他们关上了门,也是在警告他们不要因屡劝不改而受罚,更是在呼吁他们悔改。前一节经文就表达出了这三种含义:“凡我所疼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他,所以你要发热心,也要悔改”(启3:19)。主严厉责备了他们(启3:15-18),接着又恩慈地呼吁他们悔改并胜过罪(21节)。关门代表了罪构筑的障碍(前几节提到了这些罪),令到我们与神隔绝(赛59:2)。

新约参考经文

新约谈及蒙主悦纳的经文很多,谈及我们接纳他的经文仅寥寥几节。除了一例之外,这些谈及接纳耶稣与否的经文都出现在福音书。

比如马可福音有一处间接说道:“凡为我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可9:37)。其实这句话与接不接受耶稣不太相干。路加福音也仅有一处,说到撒玛利亚人不愿接待耶稣进村(路9:53)。约翰提到加利利人愿意接待耶稣(约4:45);但约翰福音1章11节和5章43节记载说,犹太人一般都不接待他。而那些愿意接待他的,他就赐他们权柄做神的儿女(约1:12)。

这些就是福音书谈及接纳耶稣的所有经文了,仅最后三处才直接提到内心接纳耶稣。

福音书以外只有一处经文提到了“接受耶稣”:“你们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稣,就当遵他而行”(西2:6)。这里不仅仅是“接受耶稣”的问题,更是接受他为主的问题✻✑✽

相反,我们蒙神和基督喜悦、接纳的概念,新约至少用了六个不同的希腊字加以表达。这些经文非常重要,比如“你们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样,使荣耀归与神”(罗15:7);“你们……作圣洁的祭司,藉着耶稣基督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彼前2:5)。更多经文,参看注脚✻✒✽

英文钦定本的以弗所书1章6节译文精美:“他在他的爱子里接纳了我们。”(和合本译作:“这恩典是他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按希腊原文,“接纳”(和合本译作“恩典”)就是“恩典”的动词形式,意思是“赐予恩惠,恩待,祝福”。神就是如此在他爱子基督里“接纳”了我们。

综上所述,归结如下:当然需要接受或接纳耶稣,但前提是不要仅仅头脑或理智上接受耶稣是个好人,愿意饶恕我们的罪,供应我们一切的需要;必须接受耶稣进入我们内心,做我们生命的主和救主。对待父神也是如此。

接受神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蒙神接纳。而后者之所以能够实现,是因为耶稣在十字架上舍命救赎,使我们与神和好。耶稣必须为我们舍命,神才能接纳我们。神若不接纳我们,则我们接纳他有什么用呢?他接纳我们是因为他满有恩惠;我们接受他是回应他的恩典,是感恩地信而顺服。

即便说我们“接受他”,也要看这样说到底是什么意思。最终依然是神决定我们的所谓接受他是否合乎他的标准。这一点务要弄清楚,不要自欺,以为只要按我们的条件接受了他,就会得救。

我们惟有接受耶稣为我们生命之主,耶稣才会考虑要不要接纳我们。为什么说“考虑接纳”呢?因为正如歌罗西书2章6节所说:“你们怎样接受了基督耶稣为主,就当照样在他里面行事为人”(新译本)。我们的生命若言行不一,就不会得到耶稣接纳。

不要以为仅凭口说相信或者言行不太一致,神也会接纳我们。我们愚弄不了神。注脚中的参考经文已经指明基督徒当做什么,才能蒙神悦纳。

献祭制度是为了帮助我们蒙神悦纳

关键是神接不接纳我们,并非我们接不接受神。必须掌握这一点,才能明白献祭制度。献祭的用意就是为罪人提供一个蒙神悦纳的机会。如果颠倒了过来,说一切都取决于我们是否接受神,就不会明白为什么耶稣必须牺牲。

探讨献祭制度之前,我们必须知道这个重要真理:基督徒生命的方方面面,无论是救恩还是全职服侍,一切都取决于神是否接纳。我们往往以为是我们自己决定要不要全职服侍神。我很少听人问:神是否接纳我服侍他?有人认为这完全是他们自己的决定,甚至认为加入全职服侍是神受惠了。恰恰相反,圣经中的先哲圣贤关注的是神看他们配得服侍神。

凡渴望服侍神的人,神会鉴察他们内心,观察他们的行事为人,比如如何用钱,是否恪尽职守(路16:9-10,19:17)。在一个领域忠心的人,也会在另一个领域忠心。不忠心的人,凡事都不忠心。但神不会因为我们自以为忠心,便拣选我们,因为他比我们更了解我们。反之亦然,我们自以为不配,神却有不同的评价,因为他的道路非同我们的道路(赛55:8-9)。

属灵伟人以赛亚先知蒙召去侍奉神的时候,他立刻意识到了自己不配,难过至极。他没有说:“神啊,我已经预备好来服侍你了。”相反,他深知自己的属灵生命不配。他在永生神面前自惭形秽,哭喊道:“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赛6:5)。神怎能接受嘴唇不洁的人做代言人呢?神必须洁净以赛亚(他是公认的最伟大先知),然后才能接纳他的服侍。当今教会岂不是有很多嘴唇不洁的传道人,造成了教会之间混乱、纷争甚至分裂吗?

属灵生命领域我们不是老板,不能发号施令。古希腊人认为,人是至高无上的。我们不要被这种观念蛊惑。按照圣经,神才是万物的基准,决定一切。一切生命都是源自他,“因为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源头”(诗36:9)。神决定了我们能否进入他的国,能否服侍他。

我们因耶稣宝血而蒙悦纳

设立献祭制度是为了让以色列可以亲近神,但只是遥遥相望,无法靠近。惟有大祭司一人获准一年一次觐见神,而且必须先用祭牲的血为自己赎罪,否则他也不敢穿过幔子,进入至圣所。赎罪日那天,以色列民尽管献上了很多祭牲,也只能远远站立,不敢靠近神。惟有大祭司经过了撒血,才能进前。

圣经最根本的原则是神接不接纳我们,而不是我们接不接受神。没有祭牲的血,罪人根本不可能亲近神,这一点过去、现在、将来都不会改变。耶稣牺牲是为了让神接纳我们,否则我们这些罪人永远得不到神接纳。

成为完全是基本要求

另一个重要真理是,既然是神决定了接不接纳我们,那么神接纳哪一种人呢?答案就是现在探讨的话题:完全。神只接纳完全人。不完全的,神不接纳!我们需要从神的话中详细查看这个惊人的原则。

我们以为圣经中的完全是最高典范,其实并非如此,完全是对每个基督徒最基本的要求。“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之前已经看见,这句话也意味着要像他圣洁一样。神要求以色列圣洁,否则不接纳他们。这一点也适用于我们,希伯来书12章14节明确说:“你们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没有人能见主”是什么意思呢?岂不是被神弃绝吗?

献祭制度的三个方面都要求完全

下来谈谈献祭制度的三个主要方面。首先是祭牲;其次是献祭的祭司;第三是罪人,祭司代表这罪人而献祭。当然还有第四方,就是神,他决定接不接受这些献祭。但现在是从人的视角探讨献祭,着重查考祭牲、祭司和罪人这三样。

1. 祭牲必须完全:没有残缺

律法规定,祭牲必须完全,即没有瑕疵及残缺,否则不蒙悦纳。我们献给神的一切祭物必须是完全的,神才接受。很多经文都提到了这个要求,例如:

20凡有残疾的,你们不可献上,因为这不蒙悦纳。21凡从牛群或是羊群中,将平安祭献给雅伟……所献的必纯全无残疾的,才蒙悦纳。(利22:20-21)

19你牛群羊群中头生的……21这头生的若有什么残疾……都不可献给雅伟你的神。(申15:19、21)

凡有残疾,或有什么恶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献给雅伟你的神,因为这是雅伟你神所憎恶的。(申17:1)

圣经反复强调祭牲必须是完全的,雅伟神才接受。不可有一丝残缺和瑕疵。我们献给神的祭若有一丁点不完全,都会被拒之门外。

献祭制度规定,人牵来一只动物献祭给神,祭司就要察验有没有瑕疵。只要有一处瑕疵,祭司就会拒绝。这是为了教导以色列:雅伟只接受最好的和完全的。以色列民必须向神献上无瑕疵、无残缺的(出12:5;利1:3,10;结43:22-25;45:18,23;46:6,13)。

以色列民天天学习这个功课,而基督徒虽然也有旧约圣经,似乎还是不明白。我们是不是以为旧约才要求完全,新约就废除了一切?这种神观及新约观是从何而来的呢?

有些基督徒只将一点点空余时间给神。但我们是属于神的,是他用重价买来的(林前6:20,7:23),这重价就是耶稣生命之血,所以我们应当一生为神而活。

很多基督徒甚至没有什一奉献(参看玛3:8-9);或者即便有,就自以为恩待了神。毕竟神经常向我们乞求奉献,给乞丐一点东西岂不就是恩待他了吗?当然没有人敢称神为乞丐,这就几近亵渎了,但神岂不是经常遭受这种对待吗?我们未必口说亵渎话,却可能做了亵渎神的事情。

纵观以色列历史,每当他们与神之间的关系渐渐淡薄、疏远,他们的属灵生命就开始一落千丈,甚至到一个地步,连祭司们都藐视雅伟。祭司尚且如此,遑论整个民族呢?

6藐视我名的祭司啊!万军之雅伟对你们说:儿子尊敬父亲,仆人敬畏主人;我既为父亲,尊敬我的在哪呢?我既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里呢?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藐视你的名呢?”7你们将污秽的食物献在我的坛上……8你们将瞎眼的献为祭物,这不为恶吗?将瘸腿的、有病的献上,这不为恶吗?(玛1:6-8,参看13节)

人通常不会把好东西给乞丐。这些不敬虔的祭司却待神如同乞丐,把没人要的牲畜给他,这是堕落到了何等傲慢无礼的地步!难怪神不但不接受他们的献祭,也弃绝了整个民族,让他们流放异乡。

你若打算将不完全的献给神,就干脆别献了,神肯定不要。玛拉基书明确指出,神视这种献祭为恶。难道我们还要固执己见,觉得即使生命不圣洁、不完全,神也会悦纳吗?

以色列民和基督徒本该知道,神只接受毫无瑕疵的祭物,这是献祭制度尚未设立以前的普遍常识。早在创世记4章,该隐和亚伯各自向神献祭,神不接纳该隐的,并且解释说:“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创4:7)而亚伯行得好,献上他最好的,神就悦纳了他的献祭。

2. 祭司必须完全

不但祭牲要完全,祭司也要完全,才能蒙神接纳,得以服侍神。这一点从利未记21章可见,神指示摩西说:

17你告诉亚伦(大祭司)说: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18因为凡有残疾的,无论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体有余的……21祭司亚伦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将火祭献给雅伟。他有残疾,不可近前来献神的食物。(利21:17-18,21)

有一点点缺陷的人,不可向神献祭。祭物和祭司都必须是完全的。当然神并非看重身体完美,这一切都是为了让他们刻骨铭心:属灵上不完美、不完全的,神不接纳。每个祭司必须经过彻底检验,才能蒙神悦纳,可以服侍神。即便是祭司后裔,也不能免检。

没有残疾的祭司才获准服侍神。这就跟前面提到的教会全职工人联系了起来,祭司就像“全职工人”一样,在圣殿里服侍。

亚伦是大祭司,然而他的子孙若有残疾,也不可承接圣职。身为祭司子孙,属于神指定的祭司支派,并非自动就有资格进圣殿承担祭司的职责。即使有祭司血统,也必须经过检验,证实他是完全、无残疾的。我们本末倒置了。事实是,圣洁、全能的神只容许完全人来到他面前。

弟兄姐妹们,圣经的完全并非今生无法达到的崇高理念,而是神对每个人的期许,不完全的就会被弃绝。

3. 罪人因祭牲得以完全

第三样是罪人,祭物是代表他献给神的。献祭的用意是为了让献祭的人成为完全,蒙神悦纳。这“完全”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希伯来书给出了一个特别恰当的定义,因为上下文正是在谈献祭制度。

希伯来书首先指出:“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总不能藉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来10:1,7:11)

如果献祭不是要让献祭者成为完全,这句话就毫无意义了。关键就是,献祭是为了让罪人成为完全。

然而旧约献祭制度无法实现这一点,因为“那头一层帐幕作现今的一个表样,所献的礼物和祭物,就着良心说,都不能叫礼拜的人得以完全”(来9:9)。即是说,那些祭物不能让人脱离罪的权势,因而也不能让人脱离内心的负罪感。正如保罗在罗马书7章所说,他所愿意的善,反不做;所不愿意的恶,倒去做。尽管不断地献祭,却毫无改观,他还在犯罪。这做礼拜的人“就着良心说”,并没有得以完全,依然在罪的牢笼中,所以他才会叹息道:“我真是苦啊!”(罗7:24)

完全就意味着脱离负罪感和罪的权势。凡在这两方面都得到了释放的人,他就是完全人。如果你脱离了罪的权势,不再是罪的奴隶,过往的罪通过献祭得到了饶恕,那么你在属灵上就是个完全人。你若不再身不由己地犯罪,显然就是脱离了罪的权势,现在能够活出圣洁、公义的生命,蒙神悦纳。

圣殿献祭是为了除去桎梏良心的负罪感。“我犯罪了!该怎么办?”那些被罪捆绑的人经常因良心愧疚,属灵生命陷入了瘫痪。

早前的一章看见,脱离负罪感还不算大功告成。吸毒者即便得到了赦免,但这并没有解决他的根本问题,强烈的毒瘾依然在辖制他。赦免他的罪却没有让他脱离罪的权势,这不是真怜悯,因为他会重蹈覆辙,加增罪恶和负罪感。

有效的献祭必能除去罪人的负罪感,并且让他脱离罪的权势。这两方面得了释放,罪人才能借这献祭得以完全。只传讲罪得赦免,却没有相应的脱离了罪权势的自由,这不是圣经的好消息。

吸毒者听闻得到了赦免,却依然挣脱不了毒瘾,他真的会开心吗?毒瘾发作时,他又拿起肮脏的针头扎入血管,这哪里是好消息?他依然是毒品的奴隶。除非我们传讲完全,即脱离负罪感和罪的权势,否则就没有什么福音或好消息可传讲。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要以基督为祭物,取代旧约献祭。律法若能赐予生命和自由,则律法足矣,基督不必牺牲。然而实际情况是,律法不能让我们脱离罪的权势,因而也不能让我们彻底脱离负罪感。人若在罪的辖制下,就会继续犯罪,增加负罪感。

希伯来书7章19节说,“律法从来没有使什么得到完全”(新译本)。正因如此,“先前的条例(律法)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来7:18)。

“软弱无益”一词就表明,圣殿献祭无法彻底解决罪的权势问题,所以律法从来没有使什么得到完全。然而我们现在有望蒙神接纳,得以亲近神,这就是福音了:“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0,14)

耶稣是祭牲,是大祭司,是献给神的祭

以上所讲的献祭制度的三个方面,都可以应用在主耶稣身上:①基督是完全的祭牲;②基督是完全的大祭司;③基督的献祭使罪人得以完全。

① 耶稣是完全的祭牲

首先,耶稣必须是完全的,才能成为我们的祭牲,献给神为祭。这一点从彼得前书1章18-19节可见:

18知道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19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

② 耶稣是完全的大祭司

其次,与旧约的要求一样,耶稣必须是完全的大祭司。他既是祭司、又是祭牲,这两方面都必须完全,他的献祭才能救赎我们。

旧约强调完全是为了教导我们属灵上完全。彼得形容主耶稣是无瑕疵的羔羊(上文引述过),他是指属灵完全,并非身体完美。耶稣没有瑕疵,因他没有犯罪,所以神接纳他作为我们的代表。出人意料的是,耶稣虽然是神的儿子,却并非生来就是属灵完全的。他要经受苦难,才得以完全:

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使救他们的元帅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他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来2:10,5:9)

③ 基督的献祭使我们脱离负罪感和罪的权势

第三,基督是完全的祭司,又是完全的祭牲,然而他是不是为自己而死呢?他是为你和我而死,好让我们得以完全。希伯来书10章14节说,基督“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

成为完全,即脱离了负罪感和罪的权势,生命必会彻底改变。罪人成了义人,他被改变成为基督里的新人。

成为完全不是空谈假说,而是在日常生活中就可以经历到的。能够脱离负罪感,当然要感谢神;然而若不能脱离罪的权势,负罪感很快就会卷土重来。如果基督的牺牲仅仅让我们脱离了负罪感,却没有脱离罪的权势,就跟旧约献祭没什么分别了。但希伯来书说,旧约献祭制度必须被更美的祭取而代之。否则的话,罪人就好像吸毒者一样,即便得到了赦免,依然深受罪的辖制。

总之,神让我们称义不是仅仅宣布大赦,他还要解救我们脱离罪的强权,让我们成为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4:24)。

换言之,新约的因信称义并非局限为“宣告为义”,还包含了“得以成义”。脱离负罪感对应的是“宣告为义”,脱离罪的权势对应的是“得以成义”。“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8:36)。我们有这种自由吗?

我们可能自称基督徒,或者受了洗;但关键问题是,神接纳我们吗?我们若领受了基督牺牲的恩惠,生命就必须有相应的改变,即脱离了负罪感和罪的权势;惟有这样,神才会接纳我们。

这就是罗马书6章及8章所阐释的宝贵真理。每个真正的基督门徒都得到了自由,脱离了罪的压迫,这是神给他们的权力和产业。我们曾经被罪和死的律辖制;但现在那在基督里的赐生命圣灵的律,让我们能够活出自由的生命。

自由和确证

如果我们经历不到自由,怎能说基督的祭让我们得以完全了呢?没有得以完全,又怎能蒙神悦纳呢?我们或许接纳他,但他接纳我们吗?惟有我们的生命真的经历到了基督献祭的能力,得以完全,才能确定神接纳了我们。具体来说,就是我们的生命“被神的灵引导”,“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8:14,16)。这才是我们内心真正的确证。

我们的人生目标是追逐金钱吗?对人总是批评、挑剔吗?总是看见别人眼里有刺,却看不见自己眼里有梁木?我们有没有脱离罪和死的律,经历到了新生命?

主耶稣以无限的大爱欢迎我们。十字架上他伸开双臂,就表明他愿意接纳我们这些罪人。我们若没有信靠他,则不是他不愿接纳,而是我们不愿近前。

所以你们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样,使荣耀归与神。(罗15:7)

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罗14:3)

《完》


✻✑✽BDAG给出的定义是:“παραλ. τὸν ΧριστὸνἸης,接受基督耶稣,即宣告他为主,西2:6”。

✻✒✽①“ἀποδεκτός,意思是悦纳的;ἀπόδεκτος,意思是喜欢的,提前2:3,5:4。”②“εὐάρεστος,喜欢的,悦纳的(指人或物)”,罗马书12:1-2,14:18。③“εὐπρόσδεκτος,(容易地)接受,喜悦,欢迎”,罗15:16,彼前2:5。④“παραδέχομαι,接纳,接受”,来12:6。⑤“προσλαμπάνω,被接纳入某一社会、家庭或朋友圈,特别是指基督徒彼此间的接纳,罗14:1,15:7前半句。神(或基督)接纳信徒,罗14:3,15:7后半句。”⑥“πρόσλημψις或πρόσληψις,(被神)接纳,罗11:15。”——全部引自《新约希腊文英文辞典》(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