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给了残疾人
奇妙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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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嫁给了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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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九年是个十分精彩的年头。

整整持续了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不久,行走在大街上,到处都能听到有人在唱《祝酒歌》,那首歌本身就是一个象征,无论是它所表达的内容,还是它使用的音乐语言,都和人们所经验过的不同。那首歌虽然还没有完全脱去文化大革命中革命战歌的影响,但是它旋律的欢快和抒情,却使人闻到了春天的气息。

有人听到了《梁山伯与祝英台》小提琴协奏曲。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不是播送整首乐曲,而是在午间新闻的间隔时段播出了其中的一个乐章:《十八里相送》。但是,这已经足够了。这个曾经被红卫兵猛烈批判的曲目,一个时期以来,被作为宣扬小资产阶级爱情观的“毒草”;曲作者和演奏者在文化大革命中都被打成了反革命。现在,它竟然在国家最权威的电台里出现了。在灰色的围墙内,一抹生命之色悄悄地探出头来,虽然像初升的星星一样闪烁着,却使亿万人的眼睛为之一亮。这意味着什么?

街头的花衣服也多起来了。年轻人在一起开始谈论着一个禁锢了多少年的话题——爱情。在那个多雪的冬季,有关爱情的故事像团火一样燃烧着,使每个年轻人心里都充满了对幸福的向往。傍晚的公园里和月光下的小河边,你常常能看到一对对恋人的身影。“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爱情是一枚古老的种子,即使埋在地层的深处,也能听到惊蛰的春雷滚滚而过。

妈妈又一次提起了丽华的婚事。

此时,我们这个故事的主角王丽华正站在讲坛前朗读着课文。她还没有意识到这个终于出现了的情节,将改写她的人生。二十六岁的王丽华是一位乡村女教师。像那个时代的年轻人一样,早来的春天使她憧憬着一个玫瑰色的未来。每天,顺着那条小河走向学校时,她也在心里想象着自己的白马王子。他是个什么样的人?高大英俊,能文能武?或者是风流儒雅,善解人意?王丽华虽然无法准确地描绘出“他”的模样来,但是,有一点可以断定,他会是一位很出色的男子。

王丽华有这样的心思并不奇怪,从个人条件来说,无论是长相,还是文化程度,和周围的姑娘相比,她都是一位佼佼者。这些年来,给王丽华介绍男朋友的人很多,以王丽华看,有些男孩子的条件是很不错的,但是奇怪的是,即使对方的条件再好,妈妈也不说话。妈妈不表态。王丽华知道,这种不表态其实就是一种表态,然而王丽华始终不明白,妈妈为什么看不上那些小伙子。

站在学校办公室的窗子前,极目远眺,能看见田野里一片葱绿。又是一年春色,又是一年虚度。面对无边无垠涌向远方的麦田,丽华的心里不禁泛起一丝淡淡的惆怅。二十六岁对于女孩子来说,是个挺别扭的岁数。在王丽华的家乡,过了这个岁数再嫁不出的女孩子,会被别人看成“问题女孩”。一旦陷入这样的局面,就不是嫁不嫁的问题,而是如何面对父老乡亲。

但是王丽华发现母亲仍然不急。

村子里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都嫁出去了,往日在一起玩耍的姊妹们,现在也都己成了孩子的妈妈。王丽华的家乡有个风俗,每年春节过后,嫁出去的女孩子们要在丈夫的陪伴下回到自己的家里,住上一段时间。那些日子,村子里比过年还要热闹。知道闺女、女婿和外孙们就要回娘家来了,父母们早就把过年舍不得吃的好东西准备停当,家里也重新打扫得干干净净。第二天一大早,弟弟妹妹们就会到村头去等候姐姐和姐夫进村。比较偏远的农村,平常很少有客人,像这样的场面就成了一台戏。回娘家的闺女和女婿们都穿着漂亮的新衣服,提着大包小包的礼物。大老远的,就会有人喊着:“来了,来了。”于是村子里很多的人都会出来,站在村道的两旁观看,这情景很像欢迎外国元首到访。评头论足也是难免的,谁家的女婿有钱,谁家的闺女有福,等等。

每当这样的日子,王丽华都会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哪儿都不去。王丽华不是不想见见那些嫁出去的伙伴们,而是怕面对她们的揶揄。虽然都是一些善意的玩笑话,但是王丽华却承受不了话语中流露出的怜悯和疑惑。这也难怪,一个二十六岁的老姑娘,为什么不出嫁呢?是条件太高,找不到合适的?还是有别的什么原因?王丽华无法回答这些问题。王丽华心中的苦涩无法向人倾诉。王丽华不想说出事情的真相,因为即使说出来,人们也不会相信——我的妈妈是位基督徒,我的选择因此和你们不一样。

“什么,基督徒?别犯傻啦,谁会为这么点事误了闺女的终身!”七十年代末的中国农村,人们会把王丽华的回答当作笑话或者是骗人的谎言。要不了半天,这些话就会传遍周围的村子,成为“愚人节”新闻。

王丽华并不是说谎。

王丽华的妈妈是位虔诚的基督徒。四十六岁生下了王丽华,从此以后,在寡居中度过自己的后半生。孤独无助的寡妇拉扯着唯一的女儿,把上帝当作自己的靠山,在祈祷和赞美中度过一个又一个灾荒年。小丽华儿时的记忆中,妈妈经常怀揣一本《圣经》走出家门,在周围庄子里,向穷苦人讲述救主耶稣的故事。王丽华的妈妈更向自己的独生女儿传福音,她昼夜祈求,让福音的种子在女儿的心中生根发芽。在婚姻大事上,王丽华的妈妈在王丽华小的时候就向她灌输婚姻的神圣,要她嫁给一位基督徒。

但是,到哪里去找基督徒呢?

妈妈说:“神会预备。”

可是,我已经二十六岁了。

妈妈说:“神不误事。”

王丽华并不相信上帝,当然也不会相信妈妈的承诺。王丽华愿意按照妈妈的话去做,只是为了孝敬守寡的妈妈,怕惹妈妈伤心。因此,她内心的忧虑和焦急是可想而知的。

日子就这样在平淡中流过去了。

一九七九年初夏里的一天,妈妈从外面回来,王丽华发现妈妈脸上满是笑意,知道肯定有什么好消息。果然,妈妈告诉她说:“找到了。”王丽华当然知道“找到了”是什么意思,经过漫长的等待,这突然而来的喜讯,使王丽华一阵晕眩。王丽华的心剧烈地跳动着,她想问问妈妈那人啥模样,又不好意思。妈妈告诉她,下一个礼拜天到一对基督徒夫妻家里去见那男孩子。

那天晚上,王丽华第一次失眠了。望着窗外一轮明月,她在心中描画着自己的白马王子。像大多数女孩子那样,她一遍又一遍猜测着,反复问自己,那人会是啥模样呢?

是的,那人是啥模样呢?

 

王丽华要谈对象的消息很快就在村子和学校里传开了,大家都暗暗地为王丽华高兴,更为她松了一口气。王丽华的好朋友们都在猜测她会找一个什么样的男孩子。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王丽华的男朋友条件绝对不会差,丽华不会白白地等待这么多年。有人就和丽华开玩笑:“丽华呀,什么时候请我们吃喜糖?”

这话问得王丽华羞答答的,可是心里却比吃了蜜糖还甜。王丽华知道别人私下怎样议论自己的婚事。她对人们的议论不置可否,只是笑一笑。不过,这淡淡地一笑正表明了王丽华的自信。王丽华甚至想到,结过婚后她要让自己的丈夫在村子里走一走,让大家看看:看哪!王丽华的丈夫,好帅!

离他们见面的日子愈来愈近了,王丽华心里很紧张,她从箱子里找出自己的衣服,一件件地比试着,有时候,她会悄悄地问妈妈:“他个子高么?”妈妈说:“马上你不就见到了!” “他长得好看么?”妈妈笑了:“一见面你不就知道了。”

和男孩子见面是在一所大学的教师宿舍里。那是一个朴素的小院,院子的主人是一对基督徒夫妇。他们都是妈妈的好朋友。丈夫是大学里的老师,丽华喊他“叔叔”,喊他的妻子是“大姨”。刚走进院子的时候,丽华就看见房子里坐着个年轻人,人很瘦,显得文质彬彬的。丽华心里一动,难道就是他?想到这里,丽华不由得又多看了一眼。看起来,这个人也不算太年轻了,估计有三十岁左右,从穿戴上看,人还算老实本份。但是,他为什么这么大才解决个人问题呢?

正心里想着,叔叔和大姨就招呼丽华母女到房间里坐下。然后大姨就介绍,她先把丽华介绍给坐在那里的男青年,然后又告诉丽华说,这是新华,姓周,周新华。大姨这样一介绍,丽华就明白了,她猜得不错,这一位正是她要见面的那个人。此时,那个人脸微微一红,站起来,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然后又坐下。周新华的话很少。后来王丽华回忆说,她对周新华的第一印象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但是她心里有一种感觉,总觉得坐在那里的这个人,和她想象的不同,至于有什么不同,王丽华自己也说不出来。明代女词人李清照把恋人之间的相通形容得十分传神:“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可是王丽华找不到这种感觉。

其他的人都没说话,主要是那位大姨在介绍周新华的家庭情况。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家族。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这个家族从山东迁移到这里,这个家族的一位主要成员在中国的华北神学院毕业后,被聘为当地的牧师,于是家族中的人大多都跟随这位牧师来到这座城市落脚。据说,他是位挺有名气的牧师,和宋尚节博士情谊颇深,在宋尚节博士的回忆录中也可以找到他的名字。一开始,这个家族的大部分人都居住在教会为穷人提供的简易民房里,星期天他们去做礼拜,他们的孩子也都到主日学去读书。在当地人看,像这样的家庭就是基督教家庭。而且,王丽华的妈妈和这个家庭的成员关系一直很不错。

大姨讲述的这一段故事,王丽华当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只听明白了一点,她知道周新华是这个家族的第三代人。但是大姨讲得津津有味,像是在历史的隧道里寻找一个宝贝。实际上,王丽华听得很少,她看着眼前这个“第三代”,早己沉入了自己的意识深处:就是说,为了不使妈妈伤心,我要和眼前的这个男人结婚,我要和他厮守一辈子,二十年,三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实际上,在这之前,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面,没说过一句话,素不相识。他是个基督徒么?基督徒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呢?说穿了,“基督徒”这样一个名词在我的生活中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一九七九年的那个夏天,王丽华经历了一次有第三方在场的约会后,又回到了平静的教书生涯中。和周新华的见面并没有在王丽华的心中留下太深的印象,在王丽华看来,周新华是一个很内向的人,没有什么学历,在一家小医院里当会计,也没有什么专长,加之相貌也很一般,总之,这是一个很平庸的年轻人。但是,母亲对这门亲事倒是十分满意。王丽华能够理解这一点,她知道,母亲更看重的是这个基督教家庭。

王丽华后来说:“母亲在这个世界上吃了太多的苦,你无法想象她是如何挣扎着走过那一段日子,我是她唯一的女儿,她疼爱我,作为一个基督徒,她知道基督教家庭是充满仁爱的,她怕我受到伤害。”而且,像王丽华这样的年龄,早己失去了少女的浪漫和空想,她比较注重实际,从过日子的角度来看这门婚事,周新华也并非是一个不太合适的人选。因此,当对方询问她对婚事的看法时,她没有一口拒绝。

一九八零年年初,在周新华的一再邀请下,王丽华决定到周新华的家里去看看。谁也没想到,这一看,使王丽华本己平稳的心出现了巨大的波动。

周新华的家里很穷。

站在那三间矮小的茅草屋前,王丽华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人们常常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一个家庭的穷困,那意思是说,除了四面墙壁以外,这个家什么也没有。王丽华说:“我当时就想到了这个词,他们家什么也没有。在周新华的房间里只放着一张床,而且还是个很小的旧木床。”

看着眼前的一切,王丽华的心像沉入了冰窟里。

后来听那位大姨介绍说,这个家的几代人都没有工作,在周新华上班之前,这个家的生活完全靠一只小奶羊来维持,那是教会给他们的一只奶羊。他们每天挤了奶后,卖给要喝的人,主要是一些病人,然后才能去买一点食品,大多数日子,他们连肚子也填不饱。在街道社区里,周新华的家庭属于特困户,每年都要吃救济。

为了招待王丽华,周新华家里买来一块肉,中午包饺子。别看包饺子很平常,但是对于周新华家来说,这样的饭,只有过年过节才能吃上。王丽华虽然被硬留了下来,哪里还能吃得下去。她想得很多。王丽华不是那种贪爱钱财的人,但是像他家这样一贫如洗,婚后的日子怎么过呢?特别是生了孩子以后又怎么办呢?

王丽华此时还没有意识到她必须面对另一个更加严酷的事实。吃完饭后,当周新华送她出门时,她才发现,周新华走路一点一点的,王丽华楞了:怎么,你的腿……

周新华站在那儿,有些腼腆的看着王丽华,仿佛是在说:是的,我是一个瘸子,一个残疾人!

 

周新华的残疾以及家境的贫寒使王丽华面临极其艰难的选择。

从常人的角度来看,这婚姻成功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在了解到周新华的情况后,王丽华的舅舅和同父异母的姐姐,包括其他亲戚都极力反对他们的结合,他们言辞激烈,声称王丽华如果嫁给周新华无异是跳进了火炕。王丽华的舅舅们都是国家干部,对于周新华的基督教背景不仅不欣赏,而且十分恼火。他们指责王丽华的妈妈太糊涂。在当时,真正支持这门亲事的只有王丽华的妈妈。老妈妈反复向王丽华叙述一个信息:上帝垂听了她的祷告,周新华的出现是“耶和华以勒”。

然而王丽华的反应是十分消极的。

王丽华没有信仰,她不相信妈妈关于信仰的陈述。使王丽华感到为难的是妈妈本身。换句话说,王丽华是因着害怕妈妈伤心才没有回绝这门亲事。

这是一个很微妙的局面,对眼前的事,虽然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但是谁也不下结论,谁也不强迫别人按着自己的意思去行,大家似乎都在心里等待着,让那个结局自自然然地到来。

这期间陆续有人来为王丽华说媒。从表面上看,那些年轻人的条件都很不错,有工人、教师、军人。王丽华虽然没到这些人的家里去过,但是她心里知道,像周新华那样贫穷的家庭是很少见的。然而,令王丽华奇怪的是,那一次见面留下的印象却无法从心头拂去,它淡淡地缭绕在王丽华眼前,剪不断,理还乱。

这是为什么呢?

十多年后,王丽华回忆当时的情况,不禁感慨万分。她说:“我相信这一切都出于上帝。按照常情,我和周新华的婚事不可能成功,但是,神的带领却十分奇妙。神在我还没有相信的时候,就开始带领我,使我得以进入他的救恩。”

即使是如此,王丽华的心理障碍也很难突破,这需要一个事件、一个契机,甚至是某种情境,才能推动王丽华跨出关键的一步。王丽华没想到,这一刻会突然降临。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天就要黑了,王丽华从亲戚处回家,路过城南的一座大桥,正要走下桥去,她看见周新华从桥那头走过来。已经是秋天了,周新华穿着一件蓝色的上装,落日的余晖洒在桥面上,周新华脸色腊黄,显得特别衰弱,路上没有行人,周新华一瘸一瘸地慢慢走着,非常吃力。王丽华一下子愣住了,她站在那里怔怔地看着眼前的一幕,那个人的疲惫软弱,那个人的孤独无助,那幅画面透出的凄凉,使王丽华心里有一种东西苏醒过来,那是从来没有过的慈怜和忧伤,一股难以诉说的柔情从她的心头渐渐升起,她觉得有一滴眼泪堵在她的嗓子眼里。

对于王丽华来说,那天晚上是一个从来没有过的失眠之夜。睡在床上翻来覆去,只要一闭上眼就看见周新华朝她走来,他站在王丽华的面前,眼睛里盛满了惊慌、不安和歉疚,仿佛在说:实在对不起,我的腿,我的腿……

王丽华的妈妈告诉王丽华,周新华原来也是一个十分健壮的男孩子,他的腿疾是后天形成的。由于家里贫穷,每年夏季麦子成熟的时候,周新华都会到别人家收割过的麦地里拾麦穗。周新华买不起鞋子,常常是光着脚板在麦地里走来走去。那年夏天,周新华不小心扎破了脚,后来感染化脓,加上治疗不及时,就落下了残疾。妈妈说:“都是因为穷啊!”

王丽华的心在颤栗。

一九八零年底,王丽华和周新华结为夫妇。

没有豪华的婚宴,没有迎亲的车队。周新华的家人把三间茅草屋打扫干净,王丽华提着自己的行装走进家门。王丽华知道,这个简朴的开头标志着一切从零开始,她早已预备好了吃苦的心志,就像黄梅戏《天仙配》中唱的:“寒窑虽破能避风雨,夫妻恩爱苦也甜。”但是,年轻的王丽华哪里知道,过日子不是唱戏,那些密密麻麻、实实在在的岁月就要压在你稚嫩的肩头,沉重得让你说不出话来。

就在当天晚上,王丽华才意识到形势比她想象的还要严峻。

在这之前,王丽华并没有见到周新华的腿到底有多严重。原来认为周新华只是一般性的瘸腿,但是当王丽华亲眼看到周新华的伤腿时,才感到问题的严重性。原来,由于当年治疗的失误,周新华的下半段小腿骨己经全部被截掉,只有皮和筋还连在一起。为了能支撑起半边身体,医疗部门在周新华的小腿处加了一个环形铁架。实际上,周新华基本不能走路,即使走路也得慢慢地朝前挪动;否则不仅难以支撑,甚至会磨烂腿部,这种情况也发生过。所以周新华大多是用自行车代步,不太走路。这样,家里的所有家务就得全部由王丽华来应付。

而且,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啊!

周新华的父母都己经八十多岁,王丽华和周新华结婚后,留下王丽华的妈妈一个人在乡下,妈妈也己是近八十岁的人了,王丽华当然不放心。和周新华商议过后,王丽华就把妈妈接了过来,和大家在一起住。周新华还有一位五十多岁的大哥,由于脑膜炎后遗症,终身未婚,也和他们住在一起。这个家庭实际上就是由两个残疾人和三位老人组成,从结婚第一天起,王丽华就感受到了这副担子的份量。

她仿佛是一副拧紧了发条的机器,每天早上五点钟就开始转动,直到深夜也没办法停下来。吃的、喝的、穿的、用的,甚至拉煤球这样的重活也得丽华亲自去干。有一天已经是深夜了,王丽华才从煤球厂拉出了一车煤球。一个女人家拉着车子走在黑漆漆的大街上,王丽华才真正品尝到孤独无助的艰辛。周新华不能像别的男人那样,尽到一个丈夫的职责,他甚至连自己洗澡都需要王丽华帮忙,更不要说伸出强壮的臂膀为妻子挡风遮雨了。

在这样一个家庭里,王丽华必须既当男又当女。

一个电闪雷鸣的暴风雨之夜,家里的三间茅草屋因长年失修,半夜时分开始漏雨。王丽华拿起一块塑料布爬上了屋顶,面对着茫茫夜空,王丽华真想放声大哭。王丽华这才想到自己太幼稚了,她没料到作残疾人的妻子会这样难。老人们常说男人是房子的顶梁柱,真正过起日子你才会发现,处处都离不开他们。但是周新华呢?用王丽华的话说,他自己还需要别人去顶着,更不要说帮忙了。王丽华欲哭无泪,我们的主人公那时还不知道,这一切才仅仅是开始。她要喝下去的苦楚,还积蓄在未来的岁月里,她要流下的泪水,也将浸透即将来临的日子。

 

六十年代初,中国曾经上演过一台很有意思的话剧,剧中主人公的一段独白在年轻人中曾广为流传。那句话的大意是,有些夫妻是先恋爱后结婚,有些夫妻则是先结婚后恋爱。那些年龄较大,经别人介绍认识的,大多走的是后一条路。

这条路王丽华能走得通么?

事实上,婚姻生活的质量往往并不取决于外部环境的优劣,而在于内在的情感因素。王丽华在婚后不长的时间里就对这一点有了切肤的体会。真正使她感到疲惫的倒不是繁重的家务,而是她和周新华的关系。

王丽华很少向别人倾诉这一点。这倒不是因为家丑不可外扬,而是因为王丽华的经历是一个正常人很少见到过而且也很难理解的问题。按照一般人的眼光看,在王丽华和周新华的关系中,王丽华应该牢牢地掌握着主动权,由于两人之间的差距太大,应该说,只要王丽华愿意就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有这种想法的人忽略了一点,每一个人都是十分复杂的个体。周新华不是机器,只要王丽华按动开关就行。周新华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和情感宣泄的方法,而且和正常人相比,周新华的内心世界更为复杂,这是王丽华万万没有预料到的。

在当代研究残疾人的文件中,很多资料都在向人们提示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在和外部世界相遇时,对残疾人真正构成障碍的不仅仅是生理上的残缺,更可怕的是心理上的残缺,即所谓的“心灵残疾”。年轻的王丽华没有和残疾人相处的经验,但是在和周新华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她处处都感到被某种不正常的情感氛围浸淫着。对于周新华的一些做法,她渐渐感到无法理解。

八十年代初的中国,电视机还没有走进大多数人的家庭,人们的休闲方式就是到影剧院里看电影。在当时,这种娱乐的形式以及意义和欧美地区的全家出游差不多。那不仅是一种文化生活,也是在公众视野中展示一个家庭的和谐与温馨。

周新华要去看电影,而且要走着去。

对于王丽华来说,从电影院到家里的那一段路真是“苦难的历程”。其实周新华是无法行走的,为了避免磨烂小腿,他大部分时间都是以车代步,他自行车骑得很好,可是在全家人看电影时,他一定要步行,而且一定要王丽华陪着他走。王丽华不是心理学家,她哪里知道,对于周新华来说,看电影的价值并非在于电影本身,而恰恰是在来回路上的折腾。一个残疾人的成功,就在于他能够有机会向这个世界表明他和正常人一样,而一个漂亮的妻子和活泼的小孩就是最具说服力的标志。

当周新华进入这样一种思维定势时,他忘记了这个看似悠闲的漫步比任何事都要艰巨。但是他要咬紧牙关去做,对于他来说,天底下所有的事都没有这几步来得重要,这是一种象征,一个男子汉的宣言。

然而王丽华怎么能够明白这一切呢?

身为家庭主妇的王丽华还有很多事要干,当她这样陪着周新华在大街上转悠时,还要担心炉子上的开水是不是烧干了。王丽华说:“没有任何一对夫妻会像我们这样尴尬,每当我稍微走快一点,他都会很生气。一件本来极平常的小事,在新华那里都会成为引爆点。直到那时,我还没有意识到他在心理上有问题。”

像其他残疾人那样,周新华内心深处的自卑使他在婚姻生活中表现得十分多疑和易怒,周新华为自己编织了一个恶梦,并且也把王丽华拉进这个恶梦中来。令王丽华无法理解的是,即使已结婚多年,甚至已经有了一双儿女,周新华仍然担心王丽华会突然扔下他离家出走。

这种担心和忧虑每时每刻都在啃啮着他的心,令他烦躁不安,这使他和王丽华之间很难建立起互相信任、互相爱护的关系,倒更像是警察对囚犯的监视。在谈到这个问题时,王丽华苦笑着说:“夫妻之间的监视当然不能是公开的和程式化的,他必须寻找一个借口用较为隐晦的方法达到目的,我觉得对于爱情生活来说,这才是最可怕的毒害。”

周新华采取的方式很严密,在王丽华看来,周新华的意图是十分明显的。首先,是在金钱上断绝王丽华的来源。从结婚那天起,家庭的所有收入都由他一人掌管,日常生活用品的购买和其它开销都由王丽华从他手里领取,需要多少就支给多少,绝不多给。其次,是在行动上盯紧王丽华的去向,只要发现王丽华不在,马上就去找。

特别使王丽华难堪的是周新华的盯梢,周新华不论是在公开场合还是两人独处,都拉出一个保镖的架势,即使王丽华的正常上班时间,周新华也不放心,常常守候在单位门前,有时候一等就是几个小时。王丽华慢慢地发现,周新华似乎是故意把这种情绪公开化,他是藉此向所有的人打招呼:这是我所拥有的,你们统统走开!

周新华对别人的伤害势必累及自己,使两人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张。一九八九年的初夏,王丽华在一间工厂担任统计员。一天晚上,她告诉周新华说,她想去探访她的车间主任,因为有工作上的事情要商议。周新华想了想,说:“如果你一定要去的话,我和你一起去。”王丽华笑了笑,说:“他家里人很多,咱们去这么多人太麻烦。”周新华说:“不,我不进他的家,我在外面等你。”王丽华不说什么了。王丽华心里明白,无论如何,他总会去的。

王丽华想起了几天前发生的一件事,当时是王丽华的一位高中同学从外地回来,听到消息后,王丽华赶过去看望那位同学。王丽华去的时候,周新华不在家。王丽华不知道他从哪里得到了消息,王丽华和同学说完话从那人的家里出来,发现周新华正在那人的门口转悠。王丽华吓了一跳,那位同学也觉得很不好意思。周新华却不在乎这些。

但是那天在车间主任家,周新华可没碰上好运气。王丽华去的时候正赶上车间主任不在家,王丽华觉得既然来了,还是等一下吧。王丽华一边和他们家的人聊天,一边等到车间主任回来。那天等的时间很长,周新华站在车间主任家门口早已经等急了,就决定回家。

他气哼哼地骑着车子赶回家时,天已经黑透了,大街上又没有路灯,到处黑漆漆的。周新华心绪不佳,他一边嘟哝着一边把车子骑得飞快,事情就出在路边的下水道入口上,周新华撞上上去的时候,人还没反应过来就从车子上摔了出去。说时迟,那时快,周新华只听见自己的嘴巴“咔嚓”一声响,就失去了知觉。当他满嘴鲜血满身是伤出现在王丽华面前时,王丽华大惊失色,她一把抱着周新华连声问道:“新华,新华,你这是怎么啦?”

周新华像火山一样突然爆发了,他把那么多难听的话污水一样向王丽华泼去。王丽华无言地看着他,满脸泪水,心里比刀割还要难受。

 

“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

现在,当王丽华回忆十几年前那段生活时,不禁对神发出由衷的赞美。她说:“从人这方面看,那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繁重的家务和畸型的夫妻关系使我的心里满了苦涩和忧伤,没有欢乐,没有未来,我渐渐变成了一个十分麻木的人。我后悔自己作出了这样的选择,当然,我在内心深处也埋怨我妈妈——如果不是为了妈妈,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和周新华结合。在寻常的日子里,一天的忙忙碌碌会使我暂时忘记眼前的一切,但是,每当夜深人静之际,很多事情会涌上心头。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时我还不相信有一位上帝,然而在最苦闷的时候,我也会向上天发出疑问:如果真有一位神,你为什么要这样安排呢?”

有时候,王丽华觉得这一切真有些荒唐。

妈妈当时要王丽华嫁给周新华,就是因为这是一个基督教家庭;但是王丽华婚后才发现,周新华一家根本就没有信仰。在当时,基督教信仰对于大部分中国人来说,完全是一个陌生的领域,人们往往把那些和教会有些关系的家庭看成是信主的。加上这些家庭常常会从教会得到一些帮助,他们的子女们也大多在免费的教会学校上学,他们会唱诗、背颂一些经文,其实这不过是一种家庭传统甚至文化惯性,在他们身上从来没发生过个体认信这一救赎事件。周新华就是这样的家庭,到了周新华这一代人甚至连基督教文化的浸染也已完全退净。作为一个普通信徒,王丽华的妈妈当然看不明白这一切。这恰恰是王丽华感到荒唐的地方——你要找一个基督教家庭,你要找一个信主的,你正是为此才选择了周新华;现在,面对这样一个不信的家庭,这个选择的正当性就受到了质疑。

王丽华对自己的选择找不到一个合理的支撑点,她需要有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她认为虽然自己是个不信主的,因为母亲的信,所以我选择了一个信主的。在常人看来,即使这个理由不太充分,但仍然不失为一个理由。现在,由于周新华的不信,连这样一个理由也不存在了,这出戏如何唱下去呢?

无论如何,王丽华需要一个理由,哪怕这个理由仅仅是为了安慰她自己。用心理学家的话来说,即使是自我欺骗也可以形成缓解心理压力的通道。当时,有一件事给王丽华的刺激很大。王丽华有一个舅舅在西藏工作,每次回家探亲总是要送给亲朋好友一些西藏的土特产。这位舅舅非常珍爱王丽华,也从来不忘记给这位外甥女带一份礼物。王丽华婚后的那次探亲,舅舅送给亲戚们每人一块高级毛料布,却什么也没给王丽华带。

王丽华哭了整整一夜。

王丽华已经感觉到,在她的亲朋好友中已经形成了一种共识,他们认为王丽华的婚姻表明了她的无能和愚蠢。在他们看来,王丽华的苦难才刚刚开始。他们看不起王丽华,这种轻蔑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表现出来,只有王丽华能感觉那种伤害的凌厉,那一道道看不见的创伤在王丽华心中留下了深深的伤痕。

当这种遭遇寻找不到一个慰藉和解脱时,王丽华渐渐变得十分急躁,她的脾气也愈来愈坏。为一点小事,她会冲着妈妈发脾气,她在周新华身上也失去了耐心。周新华不怕她发脾气,对周新华来说,只要王丽华不离开,他什么都不怕。周新华没有看到,王丽华情绪上的变化意味着她心理防线面临崩溃,如果一旦出现情况,这个家庭的未来将不堪设想。

然而,神的臂膀绝不缩短。神为他所爱的人预备的道路,无论多么曲折,也终将通往赐福之地。在经历了那么多的风风雨雨之后,王丽华才领悟到,神给人的礼物,常常以苦难作包装。“一宿虽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欢呼。”神对每一个人的带领都是那样柔细、忍耐和智慧,每一个人的得救之路都是一曲响彻天地的感恩之歌。

王丽华说:“和周新华结婚后,我曾千方百计地为自己的生活寻找一个合理的借口,实际上是在为我身上发生的这一切事找回一种意义,我发现我不可能。然而,在我得救之后,再回过头来看待那些事时,我发现,这一切都是神的作为。过去那些看上去毫无意义的伤心事都变成了一个个路标,神正是藉着这些路标把我引领到十字架前。”

王丽华信主以后,她所在的教会是一个真正属神的教会,在现今的世代,能够找到这样的教会几率是很小的。而且,这个教会恰好离周新华家不远。王丽华说,如果不是妈妈到这个教会去聚会,我也不会认识这个教会;但是如果不是妈妈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她也不会到这个教会去聚会;如果不是周新华同意,妈妈也不可能搬过来和我们一起住;如果不是周新华换成别人的话,就未必会同意妈妈搬过来住。周新华对妈妈很好,在这方面很多男人都无法和他相比。现在,把这么多“如果”连在一起,你认为这是偶然么?

也许你会问,难道别的教会就不能把福音传给你么?

王丽华的回答显然经过深思熟虑的,她说:“神没有让我经历别的教会,因此我无法去回答这个问题。但是,我想有一点是大家都知道的,现在年轻人信主是很困难的。我也不比别人更好,其实,我也是一个很悖逆的人。妈妈也经常向我传福音,但是我没信,她对我很失望。这个世界充满了诱惑,很多人即使碰得头破血流也不愿意来到神面前。我何尝不是如此,只是我所遇到的教会与众不同。

在这所教会,圣经里的教导不再是空洞的说教,你在传道人和弟兄姊妹的身上能看到圣经中所描述的美丽画面。那彼此相爱的真实,那完全奉献的无畏,这一切都让人去思考。如果没有一位神,这些并非常人能够去实行的真理,为什么会在他们身上变成真实?如果没有一位神,是谁给他们力量在一个充满罪恶的世代里去抵挡那些即使是圣人也无法拒绝的引诱?是的,他们没有用美丽的说教和高明的手段去拉拢人入教。不,他们不是,他们是将自己的生命点燃,照亮了我内心的黑暗!我相信那是一个神迹。”

王丽华是在一九九七年七月受洗的。

那一刻,当她从河水里浮上来时,她觉得自己亲自经历了死亡。现在,她的面前是一个崭新的世界,她眼含热泪感谢神的眷顾。

一个新的生命诞生了。

亲爱的朋友,你想知道神是怎样带领她走过那一段路程么?这个美丽的故事肯定会拨动你的心弦,使你和我们的主人公一道去品尝主爱的甘甜,正像一首歌中唱到的:“我的爱非世界能赐予,我的爱非世人所能明白。”当王丽华经历那一切之后,才真正体会到这首歌的深意。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的一天,王丽华的妈妈去世了。这位八十多岁的老人把大半生的时光都交在了主的手里,直到临终之际还在为女儿的信仰向神祈祷。众多教会的弟兄姊妹都来参加妈妈的追思礼拜。正是在妈妈的追思礼拜中,王丽华第一次接触到教会,她惊奇地看到了这个属神的团契与世界的不同。

王丽华为眼前的情景所震撼。

妈妈的遗体被置放在会场的中间,静静地闭着眼睛,像刚刚睡去。那么多的人来和妈妈告别,他们中间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围绕着妈妈缓缓走过。他们和妈妈毫无血缘关系,但是他们表现出的依依惜别之情却令人感动。没有世俗葬礼上的虚情假意的号啕大哭,但是,他们感情却是那样的真实和深沉。他们唱着歌从妈妈的面前走过,即使从那首歌中你也听不到丝毫的沮丧。那首美丽的歌声好象是妈妈亲切的耳语,她似乎是在安慰王丽华,在那边有一个美丽的地方,她们要在那里相会,永永远远,再不分离。

这就是葬礼么?这一群人怎么会这样去理解幻灭和死亡?这是一种多么美的意境!妈妈的离去曾使王丽华痛不欲生,妈妈是王丽华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几十年来母女相依为命,从没离开过。对于妈妈的离去,直到现在王丽华还无法接受这个事实。面对死亡,王丽华第一次感觉到这个世界的虚幻和无常,她的情感也无法从深深的悲哀中走出来。但是,妈妈葬礼上的歌声却像一道灿烂的阳光出现在阴霾(MAI)的天空。王丽华觉得自己的心突然敞亮了。啊,妈妈的上帝,如果真有你,求你拉着我的手,求你扶持我,求你怜悯我的软弱。

王丽华说:“神垂听了我的祷告。妈妈的丧事礼拜结束不久,教会的弟兄姊妹就来约我到教会去参加他们的查经。开始,我有些犹豫,我觉得即使不信,我也能作一个好人。那时,我有一种自义和骄傲,我想,你们谁能像我这样甘愿嫁给一个残疾人呢?”但是神的话语像一把双刃利剑,刺透了人的骨髓,使人认识到自己深藏着的罪恶和污秽。当圣灵进入王丽华的生命中,她终于看清了自己的本相。

“我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所有的问题仿佛全都颠倒了过来,我第一个感觉就是在对待周新华的心意和态度上,我得罪了主。和神对我们的怜悯相比,我这是在干什么?他是一个残疾人,正因为这样,我才更应该去爱他,就像神爱我们一样。妈妈活着的时候,在祷告中看到一个异象,她看见钉在十架上的主耶稣鲜血一滴一滴流下来。当妈妈把这个异象告诉我时,我竟没有明白,主要我像他那样去爱人。”

最先发现王丽华改变的是周新华。周新华是透过父亲的眼睛看到了这个改变。周新华的父亲已经九十多岁了,他的情况让全家伤透了脑筋。老人家整夜不睡觉,情绪狂躁,稍不如意就乱摔东西,并且不吃饭,常常会冲出家门,到处乱跑,有时候就一个人跑到大街上,呆呆地站在来来往往的车辆中间,把家里人吓个半死。

周新华发现最关心父亲的就是王丽华。王丽华亲自喂父亲吃饭,像哄小孩子一样,特别有耐心,老人家喜欢和王丽华在一起唱诗祷告。看到父亲不再狂躁,像小孩子那样天真地唱着,周新华感到真是不可思议。更让周新华感动的是,王丽华对他的体贴和关心。周新华在医院管帐,有时帐目上出现问题,周新华很着急,王丽华一边安慰他一边为他祷告。

王丽华最关心的是他们的信仰。王丽华劝勉周新华说:“我是因着信仰才嫁给你,没想到你们却没有信仰,主给了你们家这么多的恩典,你为什么不去思想呢?”王丽华昼夜向神祈祷,求神怜悯这个家庭。王丽华也立定一个心志,要向这个家庭的成员传福音。周新华有好几个兄弟,他们不住在一起,王丽华利用一切机会向他们见证神的荣耀。王丽华告诉四嫂说:“从表面上,看你的经济情况很好,很有钱,但是这一切都是虚空。这个世界不值得追求,只有在基督里才能找到真正的平安和喜乐。”

二零零一年的六月初,四嫂的女儿生产遇到麻烦,孩子迟迟生不下来。四嫂很害怕,找王丽华为孩子祷告。王丽华和四嫂赶到医院,为四嫂的女儿按手祷告,并当众向他们传讲神的大能和慈爱。

王丽华说:“一想到有那么多人活在罪恶中,我就为他们忧伤。”王丽华有一位亲戚,人很优秀,也很有地位,没想到竟暗暗地爱上了王丽华。他多次向王丽华表明心迹,并频频向王丽华发出约会的信号。王丽华非常震惊,王丽华说:“我是一个基督徒,我怎能行这样的大恶去得罪我们的神?”这个事件使王丽华看到罪恶的势力无处不在,末世的淫行像瘟疫一样倾覆了一个个家庭。王丽华说:“如果不是神的拯救和保守,我很难有力量抵挡那个诱惑和试探。我感谢神对我的拯救,我也没权柄去轻看和讥笑那位亲戚。我从他身上看到人伏在罪权下的痛苦,因为他曾数次跟我说,他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想念我。我怜悯他。”

对罪人的怜悯使她忘记了家务的繁重和劳累,她参加教会的培训,为福音事工装备自己。王丽华下岗后,全家仅靠丈夫的工资生活,一家三代人挤在几间小屋子里,生活相当窘迫。残疾、贫穷和老弱,对一般人来说,生活中的这些灾难是很难承受的,特别是,当这些灾难集结在一起向你袭来时,即使再坚强的人也会濒临崩溃。王丽华却为此而喜乐。王丽华认为这是神对她的爱,“我是一个很不顺服的人,”她说,“和别人不同,我从小就生活在妈妈的信仰中,但是我却没有去寻求神。妈妈无数次地流着眼泪向神祈求,求神拣选我。神将苦难摆在我的面前,为要炼净我,使我像他那样圣洁、公义、仁爱。我愿意在苦难中经历神的同在,我更把未来摆在神的手中,我相信神必引领我。”

四十年前,在丈夫的葬礼上,那个悲痛欲绝的妻子,拉着小女儿的手,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参加葬礼的亲戚们也为这母女的未来黯然神伤。那是一个十分困苦的年代,即使有丈夫的家庭也很难度过灾荒,像她们这样的孤儿寡妇如何活下去?入夜,参加葬礼的亲朋都散去,妇人拉着小女儿跪在院子里,她泪流满面开始向天父呼求:“父啊,你是孤儿的父、寡妇的主。现在,我和女儿跪在你的面前向你呼求,我的前面黑暗,我不知如何行走。天父啊,求你引领我们母女。”

四十年后,王丽华仍然能清晰地回忆起那天晚上的情景。四十年过去了,慈爱的父神拉着这母女的手一步步走过来。和周新华的结合,繁重家务的磨炼,妈妈葬礼上的歌声,洗礼时的泪水——这一切虽然都已经成为过去,但是那些细节和场景仍然留在王丽华的记忆深处。那一幕幕都是天父精心为她安排,现在回过头去重新品味那一切,她才真正明白天父的大爱是何等长阔高深!

我嫁给了一位残疾人!

我找到了天上的父!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