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完全就是效法神
张熙和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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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知道要追求完全

有人送了我一顶棒球帽,帽子上有一句标识:“力求完全”。真恰当!“追求”是小字体,“完全”是大字体,四个字排成了一个圆圈,代表完全。这些帽子是一家大型的生产电器及电子产品的美国公司发给员工的。管理部门此举是鼓励员工在工作上追求精益求精。这家公司跟很多美国公司一样,发现自身的产品质量、创新程度以及员工的敬业精神,都落后于日本公司;于是向全体员工宣讲了一次追求完美和完全的重要性,并发放了帽子。帽子上的“追求完全”如同座右铭,旨在时刻提醒员工追求品质完美。

一家世俗公司都知道完全是生存的关键,不完全就无法在这个竞争的世界存活。商界企业深知完全是必需品,并非奢侈品。世人很容易明白的道理,为什么基督徒这么愚钝呢?难道正应了主的那句话——“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较比光明之子更加聪明”(路16:8)?

差不多就行了?

基督徒是神的“工作”,有瑕疵的工作神会满意吗?申命记32章4节说“他的作为完全”,然而非基督徒见到基督徒,会不会对神在这人身上的“作为”大失所望呢?

保罗明确说,“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弗2:10)。我们的行事为人会不会让神蒙羞?别人会不会说——“这是神的工作?日本人造的电视机比神造的基督徒更好。这个基督徒哪里有新生命素质呢?”

要追求完全,才能生存,世人尚且明白这个道理,为什么基督徒不能明白呢?大多数基督徒认为完全是奢侈品,不是必需品,是清闲人士的业余爱好。我们只要救恩,不想谈完全。你这样想,可见还没有意识到:完全是神对你的要求。

完全与救恩的基础是“信服真道”

很多基督徒不渴求属灵卓越,认为没有必要,或者代价太高。但圣经强调,完全与救恩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要想得救,我们的生命必须完全。“你们要完全”(太5:48)这句话是个命令,可见与救恩息息相关,因为顺服神是救恩的条件。

保罗的罗马书是新约惟一一封系统阐释救恩的书信,而罗马书的开头与结尾都有“信服真道”一词(罗1:5,16:26)。“信服真道”的原文意思是“信而顺服”。信心必须包含顺服,否则就不是得救的信心。自称相信神却不听从他,就是在羞辱自己的信仰。

上一章从圣经中看见,现阶段我们要达到的完全主要是内心态度完全(腓立比书3章提到的第二种完全),这正是信服真道的意思。罗马书6章17节说,你们“从心里顺服了”神的话,就从罪里得了释放,做了义的奴仆(罗6:18)。下面看这整段经文,留意反复出现的词:顺服或顺从,奴隶。

16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17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18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罗6:16-18)

由此可见,顺服是属灵生命的基本素质。其实在这个世界,人人都是奴隶,概莫能外,这就是残酷的现实。好消息就是,神让我们能够自由选择做谁的奴隶。奴隶通常没有这种选择权。我们可以选择做罪的奴隶或者义的奴隶。而做谁的奴隶,就必须顺服谁。保罗也将这一点比作生与死的选择。我们若承认基督是主,我们是他的奴隶,就会甘心乐意遵行他的命令。别忘了他是爱我们,为救我们脱离罪而舍命的主。

由衷效法神

“从心里顺服”是什么意思呢?意思当然不只是遵守外在的规则、法令,更要以神的心为心,以神为榜样而生活、思想和感知。

保罗说,“你们该效法神,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弗5:1)。“该”是祈使语气,这是一个命令或者劝勉。留意这是在教导神的“蒙慈爱的儿女”,这些人是“从神生”的(约一3:9)。可见所有经历新生、以神为父的,都是蒙了召要效法神。具体来说,我们如何效法神呢?

1. 给出我们最宝贵的

之所以给出最宝贵的,是因为被神最无私的举动所激励: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3:16)。“效法神”就是像他那样去爱,他为了爱我们而舍了最宝贵的儿子。

2. 爱那些敌对我们的人

说到效法神,要知道,神不只是为爱他的人而舍了自己的儿子,更是为了“普天下人”(约一2:2)。这个世界不承认他,与他为敌;然而神供应阳光、雨水给好人,也给歹人(太5:45),甚至将他的“独生子”给了他们!

3. 让世人与神和好

神牺牲了自己的儿子,就“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5:19)。我们愿意继续神的工作,让世人与神和好吗?神呼召我们效法他,这就指明了我们一生的使命。神也设定了标准、典范,让我们知道要在哪方面效法他,以及生命该结什么样的果子。当我们跟随他,他的圣灵就会帮助、扶持我们。

效法彰显出神生命的人

保罗说效法神、效法基督、效法使徒、效法众教会,为什么有这么多不同的效法对象呢?因为我们的属灵洞察力非常有限,不知道该如何效法神去处理各种具体问题。我们需要看见一个基督徒真人,效法他。所以保罗说:“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林前11:1)。可是保罗若不在了,我们效法谁呢?他说:“弟兄们,你们曾效法犹太中,在基督里神的各教会”(帖前2:14)。我们效法那些彰显出神生命的教会。

新约以另一种方式道出了这个原则: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约14:6)。难怪使徒行传称教会或基督徒团体为“信奉这道的人”(徒9:2,“道”原文是“道路”,下同),称福音为“这道”(徒19:9,23;24:14,22)。那些忠于神的话,用自己的生命将“这道”彰显出来的人或者教会,就成了配得他人效法的榜样;而耶稣基督是我们首当效法的榜样。

门徒是跟随“这道”的人。你在大道上做什么呢?难道不管这条路是什么意思,只要相信它就行了?必须走上这条路,顺着走下去。我们是不是坐在床上、相信有一条路能够引我们到教会,于是就来到了教会?

这种言论显然荒诞不经。我们是“世事洞明”,对属灵事物却昏聩不明。一个人也许在科学研究方面思维敏捷,化学公式、数学方程式可以倒背如流,在属灵事物上却懵懂迟钝。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难道他的意思是我们闭上眼睛、单单相信这条路,就立刻到了天父那里?道路有什么用途呢?要想抵达终点,就得顺着道路走。路左转,我们就向左转;路右转,我们就向右转。

很多基督徒未能明白的是,耶稣是道路这句话代表了救恩。救恩就是委身跟从耶稣,完全让他引导。即是说,我们的生命要效法耶稣。神的灵每天按照耶稣的典范、样式塑造我们,最终成为神儿子的模样(罗8:29)。

单单相信耶稣为我们舍命,就可以得救?

不跟从救恩这条“道路”,有可能得救吗?耶稣岂不是这道路吗?现在流行的教导主张:只要“相信耶稣为你舍命”,就可以得救。果真如此?我想知道这样说是否符合圣经,就查遍了手上全部经文汇编,看圣经哪里说过类似的话,却一无所获!用计算机搜索几种英文圣经版本(RSV、NASB、NIV、KJV、NKJV、NJB),也找不到“只要相信耶稣为我们舍命,就可以得救”这句话。

“你相信耶稣为你舍命,就能得救”,这句话成了基督教的老生常谈,听得我们都懒得质疑了。为了我们救恩的缘故,必须让神的话严格检验我们的教义。神的话是这样教导的吗?这一点你查考过圣经吗?新约哪一段经文说过,我们得救靠的是相信耶稣为我们舍命?即便真想找到这样一句话,最终还是一无所获。

我们在属灵事情上多么容易犯逻辑错误。耶稣来拯救我们,对吗?对!耶稣为我们牺牲,对吗?对!我们是靠信心得救,对吗?对!这三句话都可以从圣经不同经文中找到依据,我们就来个“三合一”公式:我相信耶稣来到这个世界为我舍命,我就得救了。对不对?错!三句话单独来看都对,组合在一起却是大错特错,逻辑不通。

首先,上文已经看见,圣经从未说“相信基督为我们舍命,就可以得救。”

其次,圣经中信心的对象并不是基督的死,而是基督本人。我们信靠的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历史事件。我们相信基督是因为我们相信那位差他来的天父。我们信心的终极对象是天父(约12:44)。

第三,三个元素合并在一起,得出的是一个错误结论。打个比方,我们可以说人有一个头、两条胳膊、两条腿,这些都没有说错,但不能将这三句话合并而结论说:人有一个头、两条胳膊、两条腿,没有身躯。每个前提都正确,组合在一起而得出的结论却错了,甚至荒谬。

“相信基督为我们舍命,我们就得救了”,这句话不完整,不是全部真理,所以不正确,不能代表救恩的全部条件。我们得救不只是因为相信基督为我们舍命。他确实为我们牺牲,但同样重要的是,我们也要与基督同死。除非基督的死在我里面产生效力,否则他的死与我无益。这不只是外在变化,更是内在转变。

坚持说救恩的全部条件就是相信耶稣为我们牺牲,这不是圣经的真理。保罗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9)。救恩还有其它几样必要元素:①公开承认耶稣的主权;②由衷相信;③相信是神的大能使耶稣复活了。忽略了这一切就是拆毁了信心,无异于将人五马分尸,丢掉了躯干。

透过与基督联合,圣灵就会在我们里面动工,让我们经历到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留意“与基督”这个关键词,我们必须与基督认同,因为他是道路、真理、生命,我们必须跟从他。

腓立比书2章13节说,“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我们透过与基督联合,就可以做成神在我们心里所运行的事。救恩过程中,我们外在的工作必须来自神的内在工作。

具体来说,这内在工作是什么意思呢?岂不是圣灵将我们的“内人”改变成基督的模样吗?岂不是我们的思想、行为都要像基督吗?

与基督认同

“认同”(identify)一词非常重要,《牛津简明辞典》(Oxford Concise Dictionary)给出的定义是:“与一个党派、政策、人有密切关系。”应用到基督身上,意思就是与基督形影不离。

约翰的解释言简意赅:“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约一4:17)。这番话非常重要,因为整节经文说到了完全的爱以及审判日:“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此处三者紧密相联:完全的爱,通过大审判得救,与基督认同。

我怎样学习成为完全呢?翻查百科全书的“完全”词条吗?当然不是。我必须与基督形影不离:他去哪里,我就去那里;他每走一步,我就紧紧跟随;不断地效法他。

新约每位作者都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出了这一点。保罗用了“效法”一词,彼得说“跟随他的脚踪行”(彼前2:21)。主耶稣走一步,我们就踏着他的足迹走一步;他再走一步,我们也照样再走一步。无论他做什么,我们都与他形影不离。在圣灵引导下,我们渐渐成为他的样式。

学习是通过模仿

很多年前我曾是棒球队的投球手。倒霉的是,一支对手球队有一名投球手的投球,总是让我们招架不住。球速太快了,没等你举起球棒,球已经嗖地飞了过去,只听见击中手套的响亮的一声。怎能打中这种快速球呢?难怪职业球员因为打得到这个小球,得到了天价薪酬。有人努力学习,才赚得工资糊口;职业棒球员仅靠击中球,就赚得几百万薪酬!而他们没打中的球,往往比打中的还多!

如果你认为这些受过训练的职业球员力不胜任,那么你不妨下场一试,甚至也给你几百万年薪,看你能不能击中一个时速150公里的球。球简直太快了,我就像个傻子一样站在那儿。眼看那投球手举球挥臂,接下来就听见球入手套的“啪”的一声,我连举棒的机会都没有。

于是我决定有所行动。找来一本棒球技巧书吗?不是的。我开始揣摩这位投球手的一举一动:怎样抓球、迈步、转身,怎样俯身向前,又怎样投球。我模仿他的全套动作,开始的时候感觉很别扭,而且连时速30公里的球都投不出,更不用说150公里。

但我坚持练习。我知道他的每一个动作都事出有因,也知道我之所以投不出像他投出的那种球来,是因为还没有掌握他的动作要领。于是我由头至尾模仿他的每一个动作,投球速度越来越快。经过一年的苦练,终于到了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时候了。他们举起球拍,球嗖地就飞过去了。当时可以看见他们一脸惊诧。我继续提高投球技术,很少人能打中我的球。我因为效法这位投球手而达到了完全。

做门徒就是效法基督

耶稣说:“凡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7)。这种人即便自称是基督徒,也不能成为耶稣的门徒。真基督徒,即门徒,是跟随他主人脚踪的人。耶稣要求门徒效法他!主背起十字架,并且告诉我们:“来跟从我,去我去的地方,做我做的事情,像我一样背起你的十字架,这样你就会成为我的门徒。”跟从他就是凡事都效法他,而最重要的是效法他的态度——“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腓2:5)。

做门徒不只是外在效法。很多人认为,效法基督只是某类人的属灵操练,比如托马斯厄肯培(Thomas à Kempis)这种人。托马斯厄肯培著有《效法基督》(The Imitation of Christ)一书,有人认为该书是在提倡一种高水准的基督教。这是理解错误,因为效法基督是做门徒的基础。

“基督徒”只是基督门徒的一个称呼:“门徒称为基督徒是从安提阿起首”(徒11:26)。新约中“基督徒”只出现3次,而“门徒”(mathētēs)出现261次。

我们的基督徒生命从第一天起,就蒙召要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路9:23)。十字架是治死“旧人”或自我的器具。背起十字架,我们才有新生命,才能跟从基督。十字架是神塑造我们的工具,借此将我们改变成基督的样式。

逃避跟从主的代价

跟随耶稣的人就是门徒。“相信”却不跟随,则不是他的门徒。相信并且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他,这种人才是他的真门徒。

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是什么意思呢?既然我们跟随的是耶稣,那么只需问:耶稣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是什么意思呢?保罗这样说耶稣:

6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7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8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

看了这番话,还能说不知道背起十字架是什么意思吗?也许我们认为做门徒代价太高,所以故意回避这个话题。相信他是不必付任何代价的,效法他却要付上一切。

由此可见两种完全不同的立场:不用付代价的“相信”,最终经历不到生命,也结不出属灵的果子;对比效法基督,按照圣经的意思跟从他。真门徒的标志就是:“羔羊无论往哪里去,他们都跟随他”(启14:4)。耶稣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10:27)。没有牧人,羊怎能生存呢?如果耶稣是牧人,我们是他的羊,那么问题就不是我们跟从他的代价是否太高,而是我们不跟从这位主和救主会有什么代价。这是生死存亡的问题。

有人害怕失去今生的一切,于是躲避耶稣的呼召。他们不明白:抓住世上的好处不放,就会失去永恒的益处和生命。“人就是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可8:36,路9:25)。

有些人坚称自己既赚得到世界,又可以灵魂得救;既能侍奉神,又能侍奉玛门。他们自以为比耶稣更明白属灵事物,于是选择了无需代价、只要相信的一种救恩;或者借用因信仰而死于纳粹监狱的潘霍华(Dietrich Bonhoeffer)的话,就是“廉价恩典”。廉价恩典救不了任何人,神的恩典绝非廉价。

受洗时“与基督”联合

跟随耶稣就要与他联合,我们是在基督徒生命开始之际,即受洗那一刻与他联合的。保罗在罗马书6章阐释了其中的意义,五节经文之内就五次提到了与基督联合:

4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5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6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7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8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罗6:4-8)

“与”基督的“与”字,希腊原文出现了五次。中文译本译作了不同的字:与,和,同。但希腊原文用的是同一个字:syn(σύν)。这个字在希腊文和英文中常常用作前缀词。比如英文symphony(交响乐)就是syn +phōnē(φωνή,声音),描绘出了众人一同演奏和谐音乐的场景。“与……同死”一词,希腊原文是一个字:synapothnēskō(参看可14:31,林后7:3,提后2:11)。“与”(syn)字表明了紧密相联,彼此认同。

与他联合的人,怎能不跟随他呢?没有跟随他的,可见是联合关系出了问题。若是与他联合了,怎能不效法他的生命呢?

效法基督是认识神的途径

在深入思考“与基督”一词之前,我想先简要谈谈“知道”一词。保罗在罗马书6章6节用到了这个词,希腊原文是ginōskō,意思是经验上知道、认识,并非头脑上知道(这是另一个希腊字oida)。

知道或认识某事有两种途径:一是听到或读到,二是经历到。你看了一本书而了解到某事,这只是头脑知识,并非你的经历。你知道了澳大利亚的一些概况,这是小学生都会学到的知识。澳大利亚有袋鼠、考拉、袋熊以及其它可爱的动物,还有广袤的沙漠。你可能不喜欢沙漠,却喜爱考拉。你知道澳大利亚的地理地貌以及动植物名称,还知道一些独特景观比如大堡礁。然而你若从未去过澳大利亚,就不是真正认识澳大利亚。你知道的只是头脑知识,只是世界地图册里的一个国家。要想认识澳大利亚,你就必须去澳大利亚,跟当地人说话,听澳式英语,亲眼目睹澳洲风光。

你真的认识耶稣,还是仅仅头脑上知道耶稣?如果不认识他,那么你相信的是一个虚幻人物。“耶稣”只是圣经里的一个名字,在你看来是不真实的。也许你知道“耶稣”这个名字在圣经出现917次,但你认识这个人吗?

为什么保罗看主耶稣如此真实呢?因为保罗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遇见了主,这次相遇改变了他的生命。一旦我们也经历到主,即便经历的方式不同,我们看他也会非常真实。根据圣经以及个人经历,可以肯定的是,与基督同死的人必定越来越认识他。

亲身认识基督的几个步骤

1. 与基督同死,才能开始新生命

上文引用的罗马书说,我们亲身经历到“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罗6:6)。与基督同死就包括了效法他:他牺牲,我们步其后尘,与他同死,以此来“效法”他。这是亲身认识他的关键的第一步。

效法基督与亲身认识他之间的关联,现在已经清晰可见。同样,“效法基督”跟“与基督”也息息相关。这是我们的真实经历吗?我们的旧人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了吗?保罗说,“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我们能够亲身体会到自己是不是罪的奴隶,不只是理论上知道。如果还是罪的奴隶,那么我们每天都会亲身体验到:愿意行善,却行不出来。没有经历到不再犯罪的自由,怎能说我们脱离了罪呢?没有脱离罪,怎能说得救了呢?

很多人承认,虽然做了基督徒多年,却从未真切地经历到在基督里的新生命,依然被罪、自我以及世界所辖制,最终意识到自己没有重生。等你发现自己没有从神而生,一晃已经浪费了多少年!

他们相信耶稣为他们而死吗?当然相信。我不怀疑他们是真诚相信。为什么没有重生呢?因为从未与他同死。除非我们与耶稣同死,否则的话,耶稣在十字架上受苦、牺牲跟我们毫不相干。

“我们既然与基督同死”(罗6:8,新译本),这句话特别是指向罪死。因为10节说,“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着。”说到我们在基督的死上与他联合,意思并非我们也像他那样死(这一点我们绝对做不到),而是效法他的死。5节说,“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这是神在我们里面的工作,并非我们自己能够成就的,因为罗马书6章6节是被动句式:“我们的旧我已经和基督一起被钉十字架”(标准译本)。

我们无法像他那样死,但能够“在他死的形状上”死。他向罪死了(罗6:10),我们也要向罪死,这就是在他向罪死的形状上有份。罪就是悖逆神的种种表现,而且在我们肉体中根深蒂固(罗7:17-18)。所以要想脱离罪,就必须脱离肉体以及属肉体的一切心思意念。从现在起,我的生命让圣灵带领、掌管,并倚靠圣灵的能力。

与“在他死的形状上”相对应的是“在他复活的形状上”(罗6:5)。他复活了,我们才有机会得到新生命,并且真实地经历到这新生命。与他同死并非终点,而是通往在基督里的新生命的门扉,从此可以向神而活(罗6:10,标准译本)。

2. 与基督同埋葬,才能复活,进入新生命

其次是“和他一同埋葬”(罗6:4,西2:12)。“一同埋葬”是译自希腊字synthaptō。想象地上有个洞,你跳下去,被埋葬。与基督一同埋葬就是告别世界,世界也抛弃了你。死亡会剥夺你在世上所拥有的一切。金钱或财产对死人而言有什么价值呢?

你听了这些可能开始害怕了。害怕当然情有可原。上文已经看见,“相信”不必付任何代价,跟从耶稣却会付上一切。耶稣为救我们付上了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我们愿意为他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吗?

青年财主问耶稣:“我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我们会如何回答呢?一定会说:“相信耶稣就会得救。”如果我们所说的“相信”就是保罗所解释的“信服真道”的意思,那么这样回答当然正确。

耶稣如何回答青年财主的问题呢?真是如出一辙:第一是顺服,第二是信心。耶稣首先说:“诫命你是晓得的”(可10:19)。那人答道:“夫子,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耶稣便讲了第二部分,就是要有信心:“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可10:21)。没有信心,遵守神的命令就只会是一种外在行为,毫无属灵价值。所谓有信心,却没有完全顺服、回应主的呼召,这种信心不能得永生。

可惜的是,青年财主没有信心回应耶稣的呼召,不愿跟从耶稣。他听了耶稣这番话,“脸上就变了色,忧忧愁愁地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可10:22)。为了地上的财富和短暂的余生,不惜放弃得永生,这样做值得吗?这人没有信心,分辨不出永恒无价、世事短暂,两者不可同日而语。他缺乏信心,因而也缺乏从信心而来的顺服,结果与永生失之交臂。为了这必朽坏的短暂财富,他选择放弃了无价之宝。到了最终的审判日,他一定会为自己的愚不可及痛悔不已。然而我们若没有信服真道,就是五十步笑百步。

必须与基督同死。青年财主若是愿意与基督同死,怎会担心自己的财产呢?必须决定要不要与基督同死。如果与他同死了,我们的生命就会今非昔比,与世界的关系也会彻底改变。

3. 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才能脱离罪的奴役

“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罗6:6)。与使徒的强调恰恰相反,基督徒推广的观念是:我们的旧人是在基督里钉了十字架,并非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他们擅自做了一点细微改动,却改变了根本原则。二者有何不同呢?“在基督里”表示某事是在他里面为我们成就的,结果与他同死成了可有可无的。即便没有明确这样说,但强调“在”基督里,却只字不提“与”基督,潜在之意就是大可不必“与他同死”。他们的理解是:因为基督是我们的代表,是他代表我们死了,所以我们只是在他里面死了,无需与他同死。

这样说不无道理,耶稣确实是我们的代表(林后5:14)。然而若用“在”基督里替代了“与”基督,这就是错谬。说到向活在罪权势下的旧生命死,新约总是强调我们“与基督”同死或者同钉十字架,从未说过我们“在基督里死”。“在基督里”往往是指在基督里的新生命,这新生命到了复活的时候就会达到完全(林前15:22)。

依照“在基督里死”这种错误解释,我们不需要死,因为他已经代替我们死了。死的事归他,活的事归我。基督是人类的代表,我在他里面死了。这正中我们属肉体的下怀,可以做毫无改变的基督徒,继续我行我素。

耶稣确实是我们的代表,是我们的中保(提前2:5;来8:6,9:15,12:24),但这跟我们现在探讨的话题不太相关。关键是要透彻明白“在基督里”一词。当我们与基督联合,在基督里,就跟他建立了互动关系。圣经从未用“在基督里”一词形容我们在属灵上与基督同死,就是最初受洗时与他同死、同钉十字架。谈及这种死,圣经始终用“与基督”一词;谈及新生命,始终用“在基督里”一词。“在基督里死”这句话若是想表达我们不必死,只要象征性地死,这就是错谬。(“与基督”和“在基督里”的查考,请看本章末尾附注。)

4. 活在基督里,经历生机勃勃的新生命

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了,那么现在就是活在他里面,经历着复活生命的大能,“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罗6:4)。很多基督徒不知道活在基督复活的大能里是何滋味,因为从未与基督同死。他们虽然身负“基督徒”之名,来教会说些虔诚话,但属灵层面上毫无改变,所思所想跟非基督徒一样,心底充满恶念。

真正活在基督里的基督徒会跟从他,效法他的圣洁、怜悯、智慧,效法他专注使命、与父相交。他整个生命都是以基督为榜样,跟从他的脚踪,从第一步开始,直到最后一步。而第一步是走入坟墓,就是死,与他同钉十字架。

“这样,我们也当出到营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来13:13)。众人嘲笑耶稣,我们也要跟他一同承受。他们向他吐口水,也会这样待我们,因为我们已经告别了这个世界(加6:14)。

我们有多珍爱物质财富以及家人呢?“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太10:37)。甚至跟至亲的关系也要改变。并非爱意减少,而是方式不同,是爱得更深。这是另一种深邃的爱。神的能力甚至改变了我们爱的方式,改变了我们对待自己以及至亲的态度。

要求我们成为完全就是在呼召我们要像基督,跟随他的脚踪,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他(路9:23)。日复一日,十字架会改变我们的思想,让我们越来越效法他的死(腓3:10),甚至效法他的意念。“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10:5)。要将这一点应用于我们生命的每一个决定,效法他成全神的完美旨意。

5. 效法基督,结束自我中心

我们如何思想呢?是不是自我中心,总是关注自己和自己的需要?没有与基督同死,所思所想就会是自我中心。效法基督,所思所想就会以基督为中心。所以我们要仰望耶稣(来12:2),好效法他,以他的生命为榜样。

在追求完全的过程中,我们的焦点会离开自己而转向神,就是耶稣基督的父。依然专注自己的生命,可见还没有重生。专注于神,我们的生命就会有奇妙经历,甚至能够消除神经紧张!很多人总是关注自己,所以才会紧张。忘记自己,定睛在耶稣身上,就会经历奇事。我们会经历到神在我们里面动工,并且借着我们在他人身上动工。我们的生命会向上、向外发出光来,开始关心他人以及教会的需要。

当然也必须权衡轻重。当教会有需要,而有些人却占用了我们太多时间,那么权衡之下,我们必须将教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个人可能不高兴,但我们良心无亏,因为这样做是为了教会,并非为了自己。当你为众人的益处而劳苦,有些人甚至家人可能会对你不满。

跟从基督的样式,我们的生命就会非常聚焦。神经不再紧张,睡眠也得到改善。一旦疲惫,就容易关注自己以及自己的疲劳状况。要转而仰望主:“我累了,但我的心思意念转向你。你为别人而活,也为别人而死,我愿意靠你的恩典忘记自己的疲劳,恪尽职守。”我们不至于被疲劳拖垮,因为会经历到主的扶持。效法耶稣基督,就会经历奇事。

说到效法,还有一个要点。我们上小学的时候会学习画画,要定睛于一个实物,左画右画、东擦西擦,好画出那个实物的模样。我们的生命效法耶稣的生命及性情,也正是如此。我们的思想聚焦在他身上,就渐渐被神的大能改变成他的样式。


附注: “与基督”及“在基督里”

“在基督里”

“在基督里”(或“在耶稣基督里”)是个关键词,在希腊文新约出现90次。相等词“在他里面”(“他”是指基督)出现44次,这还不算四福音的出现次数(因为重点是查考保罗书信以及其它书信中“在基督里”的意思);“在主里”出现48次。全部加起来超过180次。

使徒在主耶稣复活后所用的“在基督里”一词,跟主耶稣在约翰福音所说的“在我里面”一词息息相关。“在我里面”在约翰福音出现24次。这些词加起来超过200次。从统计数字可见,“在基督里”一词非常重要。但这篇附注只能做个简略概览。

逐一察看这些相关经文(我就是这样查考的,也鼓励读者这样查考,好深入明白),就会发现“在基督里”总是与生命相关。以下几例摘自新约不同书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罗6:11)。“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6:23)。“在基督耶稣里生命的应许”(提后1:1)。“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约一5:11)。

信徒是“在基督里”的,并且有了在基督里的新生命,正如保罗所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后5:17)。罗马书16章7-11节有很多例子:“问……安多尼古和犹尼亚安,他们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也是比我先在基督里……又问在基督里与我们同工的耳巴奴并我所亲爱的士大古安。又问在基督里经过试验的亚比利安……”。

信徒肉身去世后,依然在基督里,是“在基督里睡了的人”(林前15:18)。他们虽已去世,但在基督里是活着的,只不过“睡了”(也可参看约11:13,林前15:51,帖前4:13-15)。到主再来的时候,“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帖前4:16)。

可以将圣经证据总结如下:基督里的新生命刚一开始的时候,即受洗那一刻,我们要在属灵上与基督同死。这种属灵的死圣经从未说“在基督里”死,而是说“与基督”同死。

那些“在基督里”的人(即真正跟从耶稣的人)肉身去世时,圣经也用了“在基督里”一词。可见死亡改变不了他们“在他里面”的事实,反而确保他们会继续在属灵生命的一个新层面“与他”同在,这属灵生命的新层面就是永生,那时就与他“面对面”了(林前13:12)。

“与基督”

保罗著作中提到“与基督”的经文,都是指我们与基督同死并且复活得到新生命,外在表达形式就是洗礼。以下举几个例子:“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罗6:4)。“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罗6:8)。“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2:20)。信徒已经“受洗与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西2:12)。“(神)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5)。

“死”与“复活”的几个相关要点:

① 圣经中受苦与死亡如影随形,甚至可以涵盖死亡,比如路加福音24章46节:“照经上所写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从死里复活”。此处用“受害”(原文是“受苦”)代替了“死”,因为这个词含义广泛,包含了死。所以你会看见“与基督”跟受苦相连,比如罗马书8章17节:“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

② 现在与他一同受苦,复活时就可以与他一同得荣耀。与他一同受苦并不是徒然的,因为随之而来的是与他一同得荣耀。我们既是神的儿女,就是“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罗8:17)。此处“与他一同得荣耀”是指主再来的时候,那时我们得以复活,承受产业。罗马书6章8节以及腓立比书1章23节也说到了这一点。总之将来与主“面对面”(林前13:12),我们就会得到很多荣耀;而圣经说到这些的时候,也用了“与基督”一词。

③ 现在就能够体验到复活的能力。在基督里,他的拯救、得胜的生命胜过了死亡。我们若是与主同行,那么现在就能够体验到将来荣耀的复活生命。这种体验圣经并未称之为“属灵的复活”,但保罗确实说,我们现在“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罗6:4)。保罗用suzōopoieō表达出了这种复活的体验。Suzōopoieō意思是“与他一同活过来”,在新约只出现两次(弗2:5,西2:13)。两节经文中,这个字都是指向了基督的复活,这复活的能力是我们在基督里的新生命现在就体验得到的。

“与基督”一词同将来复活相连的例子还有:哥林多后书13章4节,我们“因神向你们所显的大能,也必与他同活”;提摩太后书2章11节,“我们若与基督同死,也必与他同活”;帖撒罗尼迦前书5章10节,我们的主耶稣“替我们死,叫我们无论醒着、睡着(代指‘生或死’),都与他同活。”

简要总结

“在基督里”一词的用法:

  1. 通常用于现在我们跟这位复活之主的互动关系。
  2. 这种关系是始于受洗、与他同死的那一刻,并且延续到我们与他面对面的那一天,所以是贯穿了过去、现在和将来。
  3. 即便如此,“在基督里”总是强调现在。

而“与基督”一词的用法是关乎:

  1. 我们在受洗时与基督同死;
  2. 我们与他一同受苦,并且现在就体验到了他复活的能力;
  3. 等到主再来招聚他救赎的子民时,“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帖前4:17)。

总之,“与基督”可以用于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既在他里面,也与他同在。他既在我们里面,也与我们同在。这是双重的联合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