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奥秘
张成牧师

收听录音

录音下载

讲稿下载(电脑版)

似非而是还是似是而非

三位一体论给基督徒的信仰带来了很多混乱。这些混乱是牧师、传道人无法解释或解决的。有人会说,虽然三位一体论在人看来是不合符逻辑、匪夷所思的,但人所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这种似是而非的辩解,忽悠了很多不熟悉圣经的人。结果做基督徒时间长了,读圣经、听讲道就干脆不思考、不求解、不探究,反正人看为不能的,神凡事都能。我们认为不合逻辑的解释,在神看来是完全符合逻辑的,所以最终都是我们无知。

亚他那修信经(Athanasian Creed)是公认最详尽阐述三位一体教义的信经。这个信经在六世纪时已经在教会中广为流传。今天的天主教、圣公会、路德会都采纳了这个信经。那些相信三位一体论,却又不清楚这个教义内容的信徒,可以仔细研读文章末后的附录:亚他那修信经。

学者们都公认,这个信经不是出自早期提倡三位一体论者亚他那修之手。主要原因是,信经的原文是拉丁文,不是希腊文;而且这个信经只在西方教会(即拉丁教会,相对东方教会如东正教)广为流传。

亚他那修信经说到:“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又说“……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尽管这一连串话并非取自圣经,也不知所云,但信徒必须无条件接受,并且要笃信不疑,因为信经一开篇说道:“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在信经的结尾又再次重申了这一点:“此乃大公教会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

按照亚他那修信经对三位一体神的阐述,“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亦不得谓神有三”。言下之意,神虽然是三位(父、子、圣灵),却只有一位。这就成了3=1、1=3。

这样的论据,无论是从语言学、数学、逻辑学都是说不通的。但三位一体论者完全不在乎数学或逻辑学,他们“坚信”,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

有些基督徒会用“神能画一个圆形的三角形”来证明:人认为不可能的事,神都能行。这样的说法纯属谬论。神不能画一个圆形的三角形,因为圆形和三角形是完全不同的形状。如果我们坚信神能够画一个圆形的三角形,或者坚信3=1、1=3,就是将自己的谬论、不合逻辑的理论强加于神身上。这是在亵渎神,错误地代表了神说话。

事实是:神不是凡事都能行。比如神不能说谎(希6:18, 民23:19),也不能像人那样行恶(雅1:13);神也不会说一些不合逻辑、相互矛盾的话。圣经的确说神是全能的,但我们不可随己意引用、解释圣经的话,否则就是在错误地代表神说话了。

面对三位一体论许许多多无法解释的问题,很多牧师、传道人会采用另一个方法脱身,就是用“奥秘”两字来阻止人刨根问底。他们会将三位一体说成是神的奥秘,不是凡人可以理解的。言下之意:不能明白三位一体是理所当然的,刨根问底就是怀疑神、缺乏信心的表现。

这样的解释令很多人望而生畏,无言以对,以为三位一体真是神的奥秘,是神圣不可质疑的。结果“奥秘”两字就成了三位一体论者的杀手锏,轻而易举地应付了许多信徒的质疑。

一旦遇到以圣经为依据、强而有力的反驳时,三位一体论者就会采用第三个方法来应对,就是给对方套上“异端”的帽子,借此来扼杀一切反对、质疑的声音。

尽管圣经没有教导神是三位一体,教会却擅自制订教条宣告说:信徒若不信神是三位一体,就是偏离了教会的“真理”,必永远沉沦、不能得救(参看亚他那修信经)。

用意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质疑大公教会的信经就是质疑教皇的权柄,这对教会是不利的。所以教会必须打压那些质疑三位一体论的异议分子,定他们为异端,将他们排挤出教会。但是,宣告别人为异端并不能证明自己就是正确的。使徒保罗岂不是也被法利赛人指控传讲异端的道吗(徒24:14)?

三位一体论就是靠“神凡事都能”、“奥秘”、“异端”这种似是而非的说法作为保护伞,得以在教会里继续传播。

圣经的奥秘

圣经的确提到过奥秘。但很多基督徒对“奥秘”两字不求甚解。根据圣经的定义,“奥秘”是指神向人启示的新事物,之前是隐藏的,透过神启示后就显明了(西1:26)。

3(神)用启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奥秘,正如我以前略略写过的。4你们念了,就能晓得我深知基督的奥秘。5这奥秘在以前的世代没有叫人知道,像如今借着圣灵启示他的圣使徒和先知一样。(弗3:3-5)

保罗告诉以弗所的信徒,他所传讲的福音是神启示apokalupto他的,所以保罗称福音为“奥秘”。这福音是关乎耶稣基督的,所以保罗也称之为“基督的奥秘”。为什么基督是奥秘呢?

15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16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17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  (太16:15-17) 

从耶稣和彼得的对话可见,没有天父的指示apokalupto,即“启示”,则没有人能从心里知道耶稣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正因如此,基督是奥秘,没有神的启示我们就无法真正认识耶稣是谁,更无法明白神要借着耶稣所要成就的美好计划。可见人是不能单凭理性相信耶稣是基督、神的儿子的,这是一种灵里面的领受和看见。那么,如何才能领受、明白神的奥秘呢?

1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神奥秘事的管家。2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4:1-2)

要存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奥秘。(提前3:9)

保罗称自己是神奥秘事的管家。神之所以将奥秘启示他,因为他对神忠心。保罗也劝勉提摩太要用清洁的良心守护住交托给他的奥秘。可见,清洁的良心和对神的忠心是至关重要的。有私心或良心不清洁的人是无法领受、明白神的奥秘的,更不可能守护奥秘了。

若想在真理上有清晰的属灵洞察力,就必须持守一颗清洁的良心,也要忠于神启示我们的真理,做一个听道行道的人。正因如此,神的仆人一定要诚实、没有诡诈(林后4:2;帖前2:3)。不诚实的人就不可能有一颗清洁的良心,也无法作神奥秘事的管家。不诚实会导致我们瞎眼,无法明白、传讲真理,最终成了瞎子领瞎子。

4但神既然验中了我们,把福音托付我们,我们就照样讲,不是要讨人喜欢,乃是要讨那察验我们心的神喜欢。5因为我们从来没有用过谄媚的话,这是你们知道的;也没有藏着贪心,这是神可以作见证的。(帖前2:4-5)

这两节经文总结了保罗传福音的原则。首先,我们必须对神忠心,因为神只将传福音的使命交托给经得起试验的人(3节-“验中”、4节-“察验”)。第二,传福音是要讨神的喜悦,不是讨人的喜欢。第三,传福音不能出于私心或贪心,不但要在人面前有好见证(“你们知道的”),更要让神作为我们的见证人(“神可以作见证”)。

保罗在第5节说到,神可以为他作见证,他是出于诚实(相对贪心),依照神的意思(相对谄媚人)传福音的。如果我们是出于私心传福音,我们就会采用不诚实、不符合真理的方法,甚至谄媚人的话(体贴人意的话)拉拢、诱惑人相信。我们最终是在传自己,不是传耶稣基督和他的福音。

如果我们传福音只关注表面果效,就不会在乎神如何看待我们。这是非常危险的,最终只会害己害人。所以我们要谨记保罗的忠告:必须持守清心和忠心,神才会启示我们他的真理。有清心和忠心的传道人,必然会在生活中体现出诚实。这一点至关重要。

也为我祈求,使我得着口才,能以放胆开口讲明福音的奥秘。(弗6:19)

也要为我们祷告,求神给我们开传道的门,能以讲基督的奥秘(我为此被捆锁)。(西4:3)

保罗两次提到他的任务是宣讲福音、基督的奥秘。他用“奥秘”来形容福音和基督,不是因为福音是匪夷所思或无法阐明的,而是因为这是透过圣灵的启示得来的。没有圣灵的启示,人是无法明白福音的奥秘的。但人一旦领受了启示,就能明白这奥秘(林前13:2),而且也有责任向人传讲这奥秘。正因如此,保罗称自己是神奥秘事的管家(林前4:1),他的责任就是要持守和传讲神启示他的奥秘。

不可乱用或滥用“奥秘”一词

我们要小心使用“奥秘”一词,千万不要用“奥秘”一词来遮掩自己的无知或谬论。圣经所讲论的“奥秘”不是人无法明白的神秘、深奥道理。人是可以透过神的启示明白神奥秘的事。那些得到了神的启示的人,不但能明白神的奥秘,也能够将这隐藏的奥秘向众人解说(弗3:8-9)。

神向我们启示他的奥秘,是要我们向众人传讲。即是说,如果传讲三位一体论者不明白自己在说什么,这就证明神没有给他任何启示,否则他一定能解释清楚。

不管是谈论“三位一体论”还是“圣经一神论”,切勿滥用“奥秘”两字来遮掩我们的无知、谎言、错谬。若将谬论说成是人“无法明白”的“真理”,真理的神就会因我们的不诚实,被人看为是谬论的神。我们必须用敬虔、清洁的心来传讲真理,才会蒙神喜悦。

今天在基督教的网站上经常会看到基督徒因为观点不同起争论。过程中可以看到有些人是胡言乱语,有些强词夺理,有些则用污言秽语辱骂人,有些则随意指控那些观点与自己相左的人为异端。这种行为不仅不荣耀神,也给年轻的(初信的)信徒立下了一个很坏的榜样。这样的表现非但无法证明真理,反而显明了自己不明白真理,所以需要用这种方法来掩饰自己的无知。反之,一个属真理、明白真理的基督徒必然会流露出基督的样式

若想明白神的奥秘,正确传讲福音的奥秘,就当在神面前持守一颗清洁、诚实的心。清心至关重要,它与我们的属灵视觉息息相关,因为主耶稣说:“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太5:8)。

附录:亚他那修信经

1. 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

2. 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

3. 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4. 其位不紊,其体不分。

5. 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6. 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

7. 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

8. 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

9. 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

10. 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

11. 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

12. 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

13. 如此,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

14. 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 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

16. 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 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

18. 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 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

20. 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21. 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 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

23. 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

24. 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

25. 且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

26. 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

27. 由是如前所言,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28. 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

29. 再者,为求得永恒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

30. 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

31. 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诸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
诞生于此世界。

32. 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血肉之身。

33. 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

34. 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35. 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

36. 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37. 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38. 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阴间,第三日从死里复活。

39. 升天,作于全能神父之右。

40. 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41. 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

42. 并供认所行之事。

43. 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44. 此乃大公教会之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

来源: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A%9E%E4%BB%96%E6%8B%BF%E4%BF%AE%E4%B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