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不以自己与神同等
张成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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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立比书2章6-11节:

6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7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8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9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10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11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

这是除了约翰福音一章以外,主要用来证明耶稣是神的经文。这里说耶稣基督“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好像证实了三位一体所说的:耶稣基督本来是神,却放弃了神的身份和地位,选择成为人。

读这段经文时,必须问一个关键问题:保罗是不是想藉着这段话告诉我们耶稣是神?如果不是,那么他关注的是什么?

看一下前文,比如第1-4节,保罗关注的是什么?是信徒彼此之间的关系。他说到劝勉、安慰、交通、慈悲、怜悯、爱心,跟着后面就有一些负面的提醒:“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至少从开头的1-4节清楚可见,保罗这段话所关注的是信徒彼此之间的关系。他要他们学习能够在基督里彼此劝勉、安慰、交流、以恩慈怜悯相待,跟着又提到要谦卑,要看别人比自己强。

那么第5-11节跟前面的内容有关系吗?明显是有的。因为前面提到的那些生命素质,都能够在耶稣基督的生命里看到,所以他才提醒信徒当效法基督,以基督的心为心。可见第5节跟1-4节是紧密相联的。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保罗所关注的不是一些神学话题,而是信徒之间的生命交流,怎样才能维系、巩固彼此在基督里的关系。

第6-8节是效法基督的实际内容。当中有几个关键词,必须进一步检查它的具体意思。有几个字像是同义词:“形像”出现了两次——神的形像、奴仆的形像;还有“样式”和“样子”。简单来说,这三个字基本上是同义词。这里谈到基督有神的形像,接着又说有奴仆的形像、人的样子,保罗想说什么呢?

耶稣不以与神同等为强夺的

前面说要“以基督的心为心”,为什么紧接着就说“他本有神的形像”呢?这句话似乎是说耶稣是神。可是别忘了,我们也是神的形像(林前11:7,雅3:9)。那么耶稣又是如何彰显神的形像呢?看看下一句:“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原文没有“自己”,而是“不以与神同等为强夺的”。

为什么保罗要强调耶稣“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呢?能不能说“耶稣是与神同等”呢?要不然这句话怎么理解呢?

先留意“同等”(isos)这个字,约翰福音5章18节也用了这个字:

所以犹太人越发想要杀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神为他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isos)。

为什么犹太人这么反感耶稣“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呢?是不是他们认为耶稣是在宣告自己是神?当然不是。这里已经道出了原因:因为“他不但犯了安息日”,还“称神为他的父”。耶稣的话令犹太人非常反感,甚至想要杀他。耶稣称神为他的父,就等于是在宣称自己是神的儿子,是基督[1]。他就成了神的全权代表。再加上他不守安息日的规条,犹太人认为他是妄自尊大,看自己与神同等。

再看约翰福音6章15节:

耶稣既知道众人要来强逼他作王,就独自又退到山上去了。

这里说到群众同心合意地要强逼耶稣作王。留意“强逼”harpazo)这个字,等一下我们会谈及这个字。从约翰福音5章、6章就能看到属肉体的人是怎么看耶稣的。尽管耶稣行的神迹都是天父借着他行的,但从属肉体人的角度来看,这一切是他靠自己的能力行的。所以他们很乐意高举、荣耀他,甚至推举他作王。可见耶稣所面对的诱惑和试探是挺大的。

再回到腓立比书2章6节,耶稣能“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吗?明显是有可能的,他可以选择“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里,自称是神”(帖后2:4)。敌基督高抬自己,自称是神。他是神吗?他不是,但他有能力行神迹,所以可以欺骗群众。

圣经告诉我们耶稣有这个条件,因为众人都目睹他行的神迹,所以极力推举他作王。但耶稣不肯接受群众的崇拜,他不愿意走敌基督的道路,他选择了谦卑、虚己、顺服的道路。

“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如何理解“强夺”(harpagmos)呢?这个字跟约翰福音6章15节的“强逼”(harpazo)是同一个字系,意思是用武力或强迫的方法达到目的。所以这个字是带有“抢夺”的意思。可见中文和合本圣经将腓立比书2章6节翻译为“强夺”是对的[2]

我们可以问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如果耶稣本来就是神,他需要强夺(或抢夺)与神同等的地位吗?不需要的。惟有敌基督才会用这种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

保罗说“耶稣本有神的形像”,他的确是,而且他是最完美的神的形像,因为雅伟神丰丰富富的住在他里面,藉着他说话、行事。耶稣比一般人更有这个条件,可以强夺“与神同等”,接受人的崇拜。但他没有这样做。

耶稣选择了奴仆的形像

耶稣基督的心肠是怎样的呢?第7节说基督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保罗是否是在说基督本来是神,却选择成为人的样子?他为何要强调基督取了“奴仆的形像”呢?

解释圣经是不可离开上下文的,一定要按照上文来看这节经文。第3节说什么呢?“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这句话会不会跟第6节的“不强夺”恰恰对上呢?此外,第3节谈到存心谦卑,第8节也提到了基督“就自己卑微”,可见是跟上文紧密相联的。

先解决这个最根本的问题:形像是能看见还是不能看见的?当然能看见。如果看不见,这形像有什么用呢?圣经为什么经常提到神的形像呢?因为神是看不见的,所以神必须用另外一个方法让我们认识他,就是藉着他的形像。

这就是形像的作用,虽然你不能亲眼看见神,但神藉着一个形像帮助你认识他。而神选择的最完美的形像就是基督。这就是形像的用途。所以当圣经说人有神的形像,圣经对我们是有极高期望的。我们必须活出神的形像,彰显神的荣耀,好让世人能透过我们认识神。

形像是看得见的,惟有看得见的形像,我们才能效法。我们不能效法神,因为神是看不见的,但我们可以效法彰显出神形像的神的仆人。这就是形像的功用。那么耶稣彰显出来的是什么样的形像呢?是奴仆的形像。所以后面谈到了他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

说到奴仆的形像、人的样式、人的样子,其实是在强调虽然耶稣基督像我们一样是人,但他却选择了做奴仆。保罗就是要我们效法基督的奴仆形像。基督不是因为没有选择才做奴仆,他可以自立为王,接受人的荣耀和崇拜。但他没有这样做,他选择了做奴仆。这就是保罗要我们效法的。因为人都不甘心卑微,总想抬高自己。这正是人际关系问题的导火线。

当以基督的心为心

保罗要我们以基督的心为心。你是在效法基督,以他的心为心吗?还是你走的是敌基督的路线?帖撒罗尼迦后书2章4节告诉我们,敌基督喜欢“……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里,自称是神。”留意这句话:“自称是神”。不要觉得这句话很奇怪,人的确有这个倾向,只要他稍微有成就、有能力,就自以为是神。因为能力会给人一种错觉,以为自己成了神。古代的帝王掌握生死权,拥有这种权力的人实在很难谦卑自己。所以历代帝王都会不知不觉地把自己提升到神的位置,自以为是神。

如果我们有耶稣基督那样的条件,有能力行神迹,受群众拥戴,那么我们很可能就会走敌基督的道路。所以在生活中你要留意自己的心态,什么心态呢?回到腓立比书2章3节:

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

这里提到“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什么是“虚浮的荣耀”?你有没有想过世界上的荣耀都是短暂、虚浮的?有时候人家称赞你,你不要沾沾自喜。可能几天后,你做了一些他不喜欢的事,他就会批评你了。

留意保罗将“结党”“虚浮的荣耀”相提并论。你不贪图虚浮的荣耀,就不会结党。结党的人都是想得到别人的支持。如果你喜欢跟那些称赞你的人交往,排挤那些批评你的人,这就是结党的开始。你不贪图虚浮的荣耀,就不会参与结党纷争的事。

以基督的心为心的例子

腓立比书二章不是在宣告耶稣是神,这只是我们的假设,完全偏离了这段话的意思。保罗关注的是如何效法耶稣基督,再往下看就更清楚了。保罗举了耶稣基督的例子之后,又举了三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是在腓立比书2章17节:

我以你们的信心为供献的祭物,我若被浇奠在其上,也是喜乐,并且与你们众人一同喜乐。

仔细读旧约律法就知道,祭司是用酒来浇奠祭物的(民15:7)。酒给祭物增添了香气,但是酒一倒下去就消失了,闻到的只是一股香气。保罗说“我很乐意作为你们的浇奠祭”,他想说什么呢?很明显,保罗是在效法基督为了别人而虚己(即倒空自己)。保罗不在乎自己,为了教会他愿意把自己全然摆上。这是完全无我、舍己的精神。就好像基督为了我们的救恩,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

另外一个例子是在腓立比书2章19-21节:

我靠主耶稣指望快打发提摩太去见你们,叫我知道你们的事,心里就得着安慰。因为我没有别人与我同心,实在挂念你们的事。别人都求自己的事,并不求耶稣基督的事。

保罗这里举了提摩太为例,他是一个真正效法基督的人。保罗感叹很多传道人“都求自己的事,并不求耶稣基督的事”。对比一下第4节:“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原文没有“单”字,“单”字削弱了这句话的力度),就能看到两者的关联。保罗感叹在众多传道人中,惟有提摩太是一个真正以基督的心为心的人。但愿我们能够成为像提摩太这样的人。

第三个例子是在腓立比书2章29-30节:

故此,你们要在主里欢欢乐乐地接待他,而且要尊重这样的人,因他为作基督的工夫,几乎至死,不顾性命,要补足你们供给我的不及之处。

以巴弗提为了做基督的工“几乎至死”,他是效法了基督“以至于死”的榜样。他是另外一个关心耶稣基督的事、以基督的心为心的仆人。为了基督的事,他可以不顾惜自己的性命。

一个实例

我也讲一个实例吧。很多年前我认识了一位移居香港的老弟兄。这位老弟兄当时已经有七十岁了,身体健康不太好。他当时住在香港一间很小的教会里。这间教会平时需要有人打理、清洁等等。他想参与这种服侍,就决定不跟儿子住(他的儿子也在香港),选择住在教会里。

教会每个月也给他一些补贴。他就用这些钱买属灵书籍,寄给国内的传道人。这位老弟兄虽然移居到香港,但他的心还是惦挂着如何服侍神的教会,还惦记着中国教会的需要。他没有为自己积攒钱财,而是将他一切所有的都奉献了出来。所以我很感动,他真是我效法的榜样。

你想知道什么是“以基督的心为心”吗?这就是一个真实的例子。这位老弟兄没有顾自己的事,他看别人的事比自己的事还重要。我想如果我是他,或许我会攒一些钱去看病,这也很合情合理。他似乎没这样想。这位老弟兄真的有基督的心,是我们当积极效法的。

耶稣基督选择降卑自己,神将他升为至高

细心揣摩腓立比书二章,就不难看到保罗所关注的不是神学,也不是在宣告、传讲耶稣是神,而是提醒信徒当效法耶稣基督,以他的心为心,以他的心彼此相待。我们不仅要追求效法耶稣基督,也要效法那些效法基督的仆人。

保罗说“基督本有神的形像”,这句话不难理解,基督的确是神的形像,而且是神最完美的形像。雅伟父神住在了他里面,借着他有形有体的向世人彰显了自己。所以耶稣说:

“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14:9);

“住在我里面的父做他自己的事”(约14:10);

“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8:19, 14:7);

“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约5:19);

“我没有凭着自己讲,惟有差我来的父已经给我命令,叫我说什么,讲什么”(约12:49)。

耶稣可以如此说,是因为他完全顺服天父,让父在他里面借着他做工。他的言行举止体现出了父神完美的形像。难怪乎使徒约翰形容耶稣基督是“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父)表明出来”(约1:18)。

尽管耶稣是神所亲爱的,是神的全权代表(所以我们必须听从他【太17:5】),但他不愿意以自己取代神的位置,接受人的崇拜。他甘心选择了“奴仆的形像”——做神的奴仆,成为众人的仆人,为我们舍己。

主耶稣也如此教导门徒:“若有人愿意作首先的,他必作众人末后的,作众人的用人”(可9:35)。这就是保罗要我们效法的,也正是腓立比书二章的精神。遗憾的是,属肉体的人只能看见耶稣的荣耀、能力。他们认识不到这是耶稣基督的父神借着耶稣来彰显自己,所以他们拥戴、高举耶稣,不知不觉就以他来取代了雅伟父神,把他当神来敬拜。

保罗在腓立比书2章9-11节教导了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属灵原则:凡谦卑的,必升为高。正因为耶稣选择了降为最低,雅伟神就让他复活,将他升为至高,以致“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2:10)。因为雅伟神已经立他为主、为基督了(徒2:36,10:42,17:31)。

真正属灵的伟大就是效法基督的谦卑,做众人的仆人。惟有甘心卑微的人,才能被神使用,才能荣耀神。你愿意降卑自己,神自然会把你升高。这种尊荣不是你强夺回来的,这份尊荣是父神雅伟赐给你的,好让你能活出神荣耀的形像,“使荣耀归于父神”(腓2:11)。


[1] 若想明白为何圣经称耶稣是基督、神的儿子,请参看《神的儿子》一文。

[2] 中文新译本圣经将harpagmos翻译为“坚持”,结果就成了基督“不坚持自己与神平等的地位”。这样翻译就跟和合本圣经的意思全然相反。新译本圣经的翻译是假设了耶稣是神,所以他不“坚持”自己与神平等的地位。但“强夺”则恰恰相反——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强占为己有。按照希腊文字典的定义(参考《原文编号新约字典汇编》的“原文编号新约字典”部分“0725-harpagmos”),和合本的翻译才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