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与行为(4)
张成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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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书第15讲 - 信心与行为(4)
张成牧师

上一次我们看了雅各书第2章关于信心与行为的关系。今天是我们第4次,也是最后一次谈论这个话题。我希望透过明白信心与行为的关系,能够帮助我们更清楚信心的意义。上一次我让大家看到使徒雅各把得救的信心看为是相信神和遵行神的话的组合。他所针对的问题,就是雅各书2章19节所说的,“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很多人对得救的信心的理解就是相信圣经里的道理,或者教会的教条。比如说:神只有一位,耶稣为我们被钉在十字架上,三天后复活,将来会再来审判世界等等。在国外,很多教会在聚会的时候都会一起诵读使徒信经里的教条,而使徒信经里的内容就是我刚才所说的那些教义。很多基督徒误以为相信这一切的教义,就是得救的信心了。

使徒雅各要告诉我们,单单相信这一切的教义是不能救我们的,他甚至还提醒我们,魔鬼也相信圣经的道理,他信得比我们还要真诚,因为他自己亲眼见过神,亲身 体会过神的能力。他相信的教义比我们还要准确。但是他并不能够因此而得救,他所缺乏的就是实际地去遵行他所相信的。我希望大家能够清楚地掌握这一点,雅各 并没有把相信神和遵行神的话看为两个部分。他把相信和行为(遵行神的话)看为是一个整体。而今天教会所做的刚好是相反,我们尝试把这个整体拆开,分为两个 部分,并且还错误地强调说:相信神比遵行神的话更为重要,我们只要相信神就能得救,遵行神的话是可有可无的。这种的强调是完全违背圣经的教导,正如雅各在第26节说:把信心和行为拆开的后果就是死。

让我们一起来看雅各书2章26节。使徒雅各在这里说:“正如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请大家仔细地看这一节的经文。这一节的经文是非常的重要,因为使徒雅各想用这一节经文来总结第2章所说的内容。在这一节经文里,我们可以得出两个属灵的原则。第1个属灵的原则就是:我们不能够把相信神,或者相信圣经的道理跟遵行神的话分开。将这两者分开的后果就是死。第2个属灵原则就是,雅各将信心和行为比喻为身体和灵魂。请仔细地读这节的经文,并且细心地思想:你会拿信心比喻为身体,还是灵魂呢?同样地,你又会拿行为比喻为身体还是灵魂呢?如果按着今天普遍的教导,我们会将信心比喻为灵魂,将行为比喻为身体。因为我们一直都强调信心是得救的关键,得救不在于行为。而圣经不是告诉我们,身体是不重要的,灵魂才是最宝贵的?主耶稣不是告诉我们,不要害怕那些杀害你身体的人,但要害怕那能毁灭你灵魂的?所以圣经告诉我们,我们的身体是短暂的,我们不要害怕失去它,这也意味着身体是不重要的,真正重要的是灵魂。

既然我们强调救恩是不在乎行为,乃是在乎相信神,那麽,将信心比喻为灵魂,行为比喻为身体,那肯定是非常合乎圣经的教导。让我告诉你,如果你是这麽想的话,那么你就错了。请你仔细看第26节,雅各是如何做比较的。他是将信心比喻为身体,行为比喻为灵魂。这样的比较法会不会令你感到非常的吃惊呢?言下之意岂不是告诉我们,行为比信心更为重要吗?其实,这个结论,在第21,24,25节,使徒雅各已经重复了3次,他说: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过你也要小心读雅各的话,他在第24节,他强调了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而今天我们所强调的却是:“称义是单单因着信”。很遗憾的,圣经从来没有这么说。圣经说的刚好是相反:“称义不是单因着信”。所以第2个原则是,行为比信心来得更为重要。

为甚麽使徒雅各会做出这样惊人的结论呢?其实,他所说的话,不是出于他自己,他只不过是在解释主耶稣的教导。比如说:在山羊和绵羊的比喻里,主耶稣要看的是他们对他的相信呢?还是他们有没有具体去遵行他的命令呢?在马太福音第7章22-23节,主告诉我们,当审判的那一天,有很多的人是自称有信心的人。但是主耶稣要看的,不是他们相信什么,主要看的是他们有没有遵行神的旨意。主弃绝他们,不是因为他们不认他是主,而是他们并没有遵行他的话。在马太福音21章28-32节的两个儿子的比喻,主耶稣再次地提醒我们,神要看的是我们是否遵行他的旨意。在那个比喻里,主耶稣在第32节是在解释“信心”的意义,相信神就是要遵行神的旨意。

雅各这么看重行为,是因为他知道在审判的那一天,主耶稣将会按着我们的行为来审判我们。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启示录20章12-13节和22章12节看到的。还有一点值得我们留意的是,主耶稣在启示录里对7个教会所说的话,也清楚地告诉教会,他关注的是我们的行为(启示录3章1-2,8,15节),并且他会按我们的行为报应我们(启示录2:23)。正如我们上几次所说的,我们对主耶稣的信心是必须有实际的行动来表明的,无论我们对他的爱慕,对他的敬畏,对他的顺服,对他的信靠,这一切肯定会在我们的生活上,我们的行事为人中体现出来。而审判要看的不是我们口里的宣称,而是我们对主实际的回应和顺服。

我们也可以看彼得前书1章17节, 使徒彼得也跟使徒雅各一样,说同样的话。他说:“你们自称那不偏待人,按个人行为审判人的主为父,就当存敬畏的心,度你们在世寄居的日子”。彼得告诉我 们,神是不偏待人的,他会按我们的行为审判我们。如果我们真的相信这一切,彼得告诉我们,我们就必须用一个敬畏神的心在世上生活,彼得提醒我们,神会按我 们的行为审判我们,他也提醒我们要按着我们所相信的行事为人。

可能我们最大的问题是,为甚麽使徒保罗好像并没有这样强调呢?使徒保罗岂不是说人称义是因着“信”吗?让我们一起来看提多书1章16节“他 们说是认识神,行事却和他相背;本是可憎恶的,是悖逆的,在各样善事上是可废弃的。”从这句话里,我们看到保罗要求那些自称认识神的人,当然也是那些自称 有信心的人,行事必须和他们所宣称的一致。“行事”这一个词,在原文就是指行为。你留意到吗?相信神和我们的行事为人是不可分割的。当保罗说:因信称义 时,他所指的信,除了相信神以外,还必须有对神的完全顺服。正因为这样,他也经常在他的教导里,要求圣徒必须有善行(参考:提前2章10节,5章10节,提后2章21节,3章17节,提多3章1节,弗2章10节,西1章10节)。

可能你还会继续追问,为甚麽保罗经常说:我们不能靠行为得救呢?要正确地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留意一个非常重要的解经原则,这个原则就是:虽然是同一个字,但是不同的作者却有不同的用法;即使是同一位作者,在 不同的内容里也会有不同的意思。所以我们读经必须留意前文后理。使徒保罗所反对的行为,不是指重生后,因着生命被圣灵改变而生发出来的好行为。他所反对的 行为,是那种活在肉体情欲中,还尝试用宗教形态去夸口的行为。在这一点上,所有使徒的看法都是一致的。没有人能够靠自己,或者任何宗教的行为,能够使自己 转变成一个义人。使徒们也一致地认同,一个真正有信心的人,必然会经历神在他生命里的改变,以致结出圣灵的果子来。虽然雅各和保罗表达的方法不同,但是, 他们两个的着重点和强调是一样的。

让我在结束前,简单地带领大家明白保罗的救恩观点。保罗喜欢用另外一种方式来强调遵行神的命令的重要,就是顺从圣灵或者体贴圣灵。对他来说,这是每一个真 正相信神的人都必须做的。我们都知道神是透过洗礼将圣灵赐给我们。这是不是说每一个宣称相信神,并且接受洗礼的人都有圣灵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使徒行传5章32节,这里告诉我们,神只将圣灵赐给那些顺从他的人。这就是早期教会和使徒们的强调。顺服本身就是一个行动,不是头脑的相信。今天我们只强调相信,却不强调行动,这是完全违背圣经的教导。

为甚麽神要赐圣灵给我们呢?让我们一起来看加拉太书5章16-18节。 神赐圣灵给我们,是为了在每天的生活里,引导我们如何随着神的意思行事为人。正因为如此,圣灵要求我们完全顺服他,好让他能够带领我们。圣灵帮助我们胜过 情欲的辖制。他给我们能力,去胜过我们以前没有能力胜过的罪的辖制。试想一想,一个经常顺从圣灵引导行事为人的基督徒是怎麽样的一个人呢?他的生命、行 为,有可能没有任何改变吗?加拉太书5章22-23节,谈到圣灵的果子,这是圣灵在一个有信心的人心里工作而产生的改变。这个改变,虽然不是一天一夜的,但是,跟这个人还没有信主前的生命比较,改变是明显的(比较19-21节和22-23节)。

一个真正有信心的人,透过他对神的顺从,会产生一个良性的循环。我们本身是没有能力有任何的好行为,我们也没有能力去改变自己。当我们凭信心去信靠顺服神的时候,神就会透过圣灵去帮助我们。如果你真的对神有信心,完全地去依靠他,你必然经历神在你生命中的工作和改变,而好行为必定会从你生命中散发出来。这绝对不是出于我们自己的能力,乃是因为圣灵在我们生命里面的工作。所以主耶稣在马太福音第5章16节,也要求凡信他的人,必须有好行为来荣耀在天上的父,以致人能够在我们身上看见神的救恩。

- 完 -